康芒斯坐到了他的身旁,抱怨道:“你是不知道,那血溅得老高了,臭死我了!还有几滴溅到我身上了!!”
钟映崖往旁挪了挪,离他远了一点。
小小的动作给康芒斯造成了莫大的暴击,他委屈地喊道:“你一点也不关心我!难道没发现我现在的衣服和之前不一样吗?我可是特意换了一身衣服回来的呢!”
“我的心受伤了,现在一个亲亲不行了,我要两个。”
钟映崖的回应是,站起了身,淡道:“东西拿上,回去了。”
康芒斯乖乖地抱起了他的乐高,跟在了他的身后,嘴上仍在喋喋不休,“我看到了主人以外其他人的血,我不干净了,心中沉痛之时,主人还嫌弃我呜呜,我不要活了,我死了算了……”
“没有了主人的亲亲,我高贵的灵魂,美好的品格都失去了价值,我的生命失去了意义,度过的是个相对失败的人生。想要拯救我很容易,只需要把你的脸贴近我,用你的嘴唇触碰我的嘴唇,以上重复两次。举手之劳,就可以让一个深渊之底的人重获光明和新生,这样天大的功德,难道你不心动吗?”
钟映崖被他念叨得实在烦了,上车后,他解开了袖口的纽扣,将袖子挽到了手肘处,向他伸出了自己的手臂。
康芒斯不明所以,低下了头颅,把他的手放到了自己脑袋上,自己左右动了动。
钟映崖:“……吸血。”
康芒斯握住了他的手腕,将他食指的一截含到了嘴中,尖锐的犬齿在他指腹轻轻摩擦,却没有划破他的皮肤。
滑湿的舌舔过了他的指甲,含糊不清地道:“身体又疼了吗?”
吸血鬼的毒液是迷幻剂,亦是强力的镇痛剂。
异族研究论文表述,百分之七十三被吸血鬼吸过血且活下来的人都愿意被吸第二次。盖因吸血鬼的毒液就像是毒品,能催生人脑的多巴胺分泌,从而使人感到欣喜幸福,甚至产生美妙的幻觉,然后上瘾。
“恩。”
罹患重病,钟映崖少不了靠这来缓解身体的疼痛,以让自己好受一些。康芒斯对他全身上下的血管都了如指掌,能咬破他的皮肤不让他疼,能最少限度地让他失血。他病情最严重的时候,身体到处都是吸血鬼的齿痕。
犬齿轻轻地刺破了他的手臂皮肤,温热的唇舌含住了他的伤口吸吮。
熟悉的刺激感像是电流般瞬间传遍了他的全身,他胸口剧烈地起伏了几下,喉间溢出了低沉的喘息声,大脑有一阵的空白,意识宛如深陷极乐之地,欢愉感如潮水般涌来。
“主人,你硬了。”
他饲养的吸血鬼挑起了眉眼,猩红的舌头舔过了他白皙的手臂,在他的伤处打着转,显得情色异常,他唇齿间依旧可见残留的血色。
他凑近了他,手掌抚上了他鼓鼓的胯间,咬住了他的耳垂,在他耳畔吐气道:“我来帮你解决吧,主人”
他喷吐出来的热气对现在的钟映崖来说,可谓是火上浇油。
钟映崖闭了闭眼睛,抽出了皮带,低斥道:“快点解决。”
“好嘞,主人!您最忠实最优秀的奴仆,康芒斯·菲茨杰拉德,保证将您伺候得满意。”康芒斯解开了衬衫最顶上的两颗纽扣,在他腿间跪下了身。
钟映崖仰靠在椅背上,随着康芒斯脑袋的律动,脖颈间的项圈也在上下摆动,敲击锁骨,发出闷响声。与司机位隔离的遮挡板,以及车窗的单向玻璃,使得这狭窄空间发生的事成为了一种私密。
饶是如此,窗外的人来人往,仍令钟映崖无法忽略。
他逃避似地阖了眼,全心沉在了身体的快感之中。
康芒斯解决完,将嘴里的东西吞咽下肚,餍足地舔了舔自己湿润的嘴唇,抬起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