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有迹可循,原来他的心愿,由来已久。
季奉节清楚意识到,内心多年的渴望。洁身自好的底层渴望是渴望自己在男女事务上的最终开窍,是和她发生的。长吻之后,和她坦诚相见,比她在顶楼见他第一面,穿得还少。
电流穿梭在脑壳里,血液猛烈地迸流。
只是牵手,不被她挣脱,等了足足四年。他的爷们身板,男性肉体,熬了四年,早熬熟了。
浑身血液滚沸。
热血冲得他不知所措。
“你……”
“你手挺粗。”
说完,季奉节立刻后悔了。
风风火火的纯情小子
男一男二都是小狗狗
这么一看 小驰更好了
你手挺粗-笑不活了
真的太好看了 老师描写的特别生动?
啊啊啊啊啊啊 什么时候在一起 什么时候做
太太的行文时不时会有一本正经的冷幽默,特别有意思我好喜欢
哼哼哼哼哼,要是让我见到你小子这么惊扰元宵姐,我就像朵朵一样……
25/男主角
袁宵的原谅没声没息。
她的不满,更难捕捉。
季奉节知道自己心不够细,有时还管不住嘴。手粗不粗不完全是他的真心话,那个当下,无法抒发心中激情,脑子一热,有口无心。
为什么偏偏是这句话。
说完,立刻后悔。
转头看她,心口郁结,发觉袁宵没有异样,更担心了,她的不满往往藏在笑容搭就的掩体背后。
从人潮挣脱,记不清谁先松的手。
送她到校门口,一路上眉头无法舒展,临到分别,忐忑勾起无限窝囊感。在她迈出脚步的瞬间,下意识抓紧她。
把人扯进怀里,想使劲吻她,吻那双总是微笑,总是和他隔阂的嘴唇,好歹确认点什么。
“说你手粗,生气了?”
道歉他不会。
认不下这份错。
只能换种方式来表达。
袁宵说没有,他是不信的,一定有,肯定有,否则捂他的嘴干什么?她的防御如果迟到两秒,吻是吻得成的。
早该交代的吻,你老是不许。
鲁西北的血统应当帮个忙,让他挎着枪,浩浩荡荡挺进她的城去,从此鸟枪换炮,而不是现在这样窝囊。
袁宵看似温柔,其实好胜心极强。
一连几个星期,迎风沐雨,在野外采集标本。
长时间坐实验室,常常一坐就是一天,腾不出一点空和他吃顿饭,见个面,这种鬼日子过了两年。下次见面在哪天,说不准。
季奉节跟判了无期似的,没指望。
“到底要把自个折腾成什么样。”
“累死累活,从前是家破店,现在是群绿乎乎的东西,它们是能和你说话,还是能给你好处。”
不知道下顿饭哪天吃,公子哥脾气爆发,苦水使劲往外倒,非要抒发尽兴。
生气的他,没有好面孔,揭发她:“争强好胜,事事做第一。”
“是,你说得对。”
袁宵的诚实,叫他的揭露瞬间没了分量。
她要做第一。
凡事要做就要做到,做好。
并且甘心为此吃苦。
何况那不算苦,在她看来,绿乎乎的东西全是乐趣,比人敏锐,比人诚实,比人牢靠。
季奉节不响。
这些苦,在他看来,不是她该吃的,没必要,真没必要。再次接到他的电话,是在两个月后,袁宵身在云南保山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