蒸蛋和米饭拌到一起,端着饭盒一大口一大口地吃着。

方清珏继续给陈婆读书,但余光却一直在江川身上。

其实自打认识江川,他就感觉这个人身上有一股很特殊的气质,不太像小城镇长大的人。

后来也得以证实,他确实不是土生土长的港城人,而是十六岁后才来到这里。

那十几年他在哪儿,是如何长大的,方清珏不得而知,但确定他一定是在文化底蕴很浓厚的家庭长大,因为他的言谈举止都特别有涵养。

就拿餐桌礼仪举例吧。

镇上的人没那么多讲究,都很随意,但江川吃饭总是很斯文,一小口一小口的。

他坐姿永远端正,饭碗会端起来,也只夹自己面前的菜,夹得量还很少,嘴里有饭时不会说话,碗里从不剩饭,吃饭也不会发出筷子碰撞碗碟的声音,咀嚼的时候会闭嘴,并且咀嚼很久,也很安静。

方清珏没少蹭饭,但他一直都是用公筷给自己夹菜。碰见爱吃的菜,比如肉臊蒸蛋,也不会多贪,总是点到即止。

可以说,他从未这样大口大口地吃过饭。所以此时此刻,方清珏的心就像充了气的气球,鼓胀得难受。

一碗饭还没吃完,江川的电话就响了。他看了一眼,立刻起身打算走,但站起来后又像想起来什么似的回头看了一眼陈婆,然后又回过头去一脸为难地盯着饭盒里的剩饭。

“你去吧。”方清珏从书包里翻出一袋手撕面包,塞到他手里,“这有我呢。”

这一刹那,两个人的目光对上,江川的眼睛微微睁大了,眼里的情绪浓重黏稠,像墨一样。

他走后,陈婆闭上了眼。一滴泪从满是皱纹的眼角滑落,滴落在枕头上,晕出一点不甚明显的痕迹。

方清珏的心也跟着揪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