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咦,这鬼比人多的荒郊野外竟凭空生了一小池莲花。”
春生脑里被一些迷雾似的思绪占着,也没想太多,只听到话便就着话往下答着。
“哦,这池莲花是我从前下山时,无心往里丢过一把莲子才有的,不归山里许多池塘,大大小小,都被我这样撒籽种满了莲花,立夏都过了,现在都该展叶开始结苞了,夏至时分,不归山里就要开满莲花了…到了莲花神的诞日,不凡他就该回来了……”
此时冯谢君正蹲在池边伸手去折一片莲叶,听到他说到卓不凡的归期,心里乍起一阵酸恨,把那无辜的莲茎当作卓不凡的脖子,咬牙掰折后,对着这杆中空的折茎,粗暴蛮横的拧转拽拉,几乎晃花了半池水面,才把那片莲叶摘了下来。
他起身气冲冲的朝身后的师兄走去,踮脚把这片莲叶往春生的脑袋上一扣,凶巴巴的说道。
“喏!那斗笠被你好兄弟的马儿踩烂了,你就先用这将就一下,到了集市给你再买顶新的。”
春生从这莲帽下抬起脸来对他笑着说了声谢谢,冯谢君心里好似被他这荷叶下的笑容照得一亮。春生的皮肤极白极薄,只要稍一热就从底下泛出一片健康的粉色,此刻他的脸上流着干净的汗,就像那片清池上立着的一朵莲花苞,白中透红。
冯谢君天性好美,亦天生善美,此时见到一莲荷叶下的春生,立刻想到了与这白子最适合的颜色了绿!且因为这一点领悟,冯谢君头一回明白了一个山野孤儿为何能成自己的挂碍。
即,冯谢君终于有意识的明白了他师兄春生的美。
要懂美与丑是需要天分的,有人活一辈子也不知这世间事物中,哪些与自己最为调和相配,只会从众随流,明明是块适合雕成核玩放在青瓷上的轻巧小木,偏要学无暇白玉给自己沉笨镶金,这世间多的是活了一辈子也不清楚自己最适合什么颜色的人,甚至连自己最喜欢的颜色是什么也不清楚,春生便是这类对美迟钝的人。
而冯谢君则是那些天生就懂“料子”的人,他不仅懂,也会琢,若遇到喜欢的料子更是爱琢。
他自己爱赤红胜过一切其他颜色,因这种似火似血的红,与他的外和内都最相似,他明白自己是美的,也极懂自己的美与其他万千种美的区别。他很早就摸透了自己的美是一出鞘即夺目摄心的名刀宝剑,得配上最贵重华美的剑鞘剑穗,愈是奢艳之物愈能发扬他的美,因此他知道自己就该穿红衣,缀金玉,戴宝石,愈傲,愈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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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美的人不会独独将目光局限在自己身上,他们是天生爱欣赏的人,冯谢君也常常在心中品评其他人是什么料子,若是块好料子,他也会细细思量他们的雕琢法子。
譬如,那空心莲道士陈最,在冯谢君眼里就是木材,虽然是个天生缺心眼,但并不是个俗物,他长相俊逸,气质清而轻,带着似人非人的出尘味道,那一身靛蓝道袍与他十分相宜,就像一把桃木剑最宜简简单单配段红绳;而莲子心姜半夏,则是株幽兰草,不能着艳色华服,该穿似物似云的薄淡轻衣。
甚至连最讨厌的卓不凡,冯谢君也会客观的在心里承认他的美,琢磨他的魅力何在。
尽管很不愿意承认,但冯谢君知道卓不凡是有魅力的,气质上两人毫无相干,然而相貌上许是因为血缘,许是因为人好看到了一定程度就有共通之处,总之他和卓不凡细看是有点像的,冯谢君美得雌雄莫辨,男女皆愿为其倾倒,使人不爱江山爱美人。
而卓不凡的魅力则是使美人为其倾倒,冯谢君第一眼见到他,就看出他是山岩松柏,卓不凡为了彰显自己物欲寡淡,常穿黑色,而这沉肃如铁的黑,恰巧最能衬出他那岩岩若孤松独立,傀峨若玉山将崩的气质。他生得极富有男人味,可眼神却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