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心,不时刻警醒,把自己里三层外三层裹起来,早就被人宰割,吃的骨头渣子都不剩了。

也是因她聪慧机敏,有胆有识,他才被她深深吸引。

这是她的怜处,亦是爱处。

李偃紧紧揽住她的肩头,慎重其事道:“不怨你,怪我。”

“嫤音常常说我,说话难听,不止一次嘱咐我‘大哥哥以后若是娶了嫂嫂,少开口,多做事,免得教人伤心。’我本就不喜欢浪费口舌,想对你好,便有什么好的都搜罗来给你,以为这样就能表达我的心意。”

说着他想起下属们的提议,不由皱起俊眉,叱道:“那帮吃白饭的,净给我出馊主意,让我误以为,女人就喜欢绫罗绸缎、金钗玉簪。”

“我拿来送你,看你也挺开心的,甜嘴蜜舌哄的我团团转,我以为你会喜欢。”

旧事重提,赵锦宁记起,大军每攻下一座城池,他都令部将去官衙府邸搜检那些贪官污吏的家私,一箱一箱的金银珠宝,全都倒在衙门大殿正中。他站在一大堆珍宝古玩、黄金白银、玉石象牙前,黄白两色耀亮了狭长凤眼,他昂着下巴像选萝卜白菜似得观摩。

他以为自己选出了最好的,命人拿来给她。

但当时,她很是看不上眼,明明一副土匪头子的做派,两眼泛光,贪得无厌,却又故作清高,挑挑拣拣,是以对他赏赐似得赠予极为不耻。

她扑哧一笑:“我装作很喜欢罢了,其实我很厌烦。”

“我厌那些不知是经几人之手摸过的东西,又烦你像施舍一样打发我。”

李偃以往竟从未细究,如今恍然大悟:“怪道,没见你戴过...”转念想到什么,酸楚忽然缠落心头,不似先前那般深重,轻如游丝飞絮,仿佛只要她吹口气,就能拂去,他谨慎小心地问她,“那我给你的...所有物件...你都不喜欢?”

她有喜欢的,那支梅花金簪...

三两花朵,每一瓣都经过他的手雕出来的,倾注了他的精力与心血。

可她又做了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