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2 / 2)

此意。王氏美与真(理念的真)

合,真重于美的观点,对叔氏说作了进一步的阐发。

第二、美亦须与善相合。

康德叔本华眼中的美跟社会一般功利几乎了不相涉。正基于此,王

氏贬抑用“政治家之眼”写诗,甚至反对“诗外尚有事在”这样的传统

诗学的律条。但王氏实亦未能一贯持此论点,在不少场合,时时透露出

美善相合之意。如他论屈、陶、杜、苏四家,“苟无文学之天才,其人

格亦自足千古。故无高尚伟大之人格,而有高尚伟大之文学者,殆未之

有也。”又云:有了罕逢的天才,还“须济之以学问,帅之以德性,始

能产真正之太文学”。(《文学小言》)“人格”“德性”均属道德范

畴中事,而与社会功利相关,不惟不妨,而反促成文学之“真”之“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