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1 / 2)

一贬辞(如对金钏、尤三姐、司棋等那样),且不能不哀叹其“最壮美”。

凡此皆与叔本华人生解脱之说显相背戾,而归向现实主义的理想上来。

对王氏来说,这毋宁是一种进步现象。

就诗人本身的“合乎自然”言,无论“自然之眼”、“赤子之心”

或“无我”、“以物观物”等等,均属对这一命题的肯定与引申发挥。

其中一味归之天才与彻底摆脱“意志”之说,形而上学的神秘成分较多;

然要求诗人观物尽可能“客观”,抒情尽可能“自由”,屏势利,忘毁

誉,不“意竭于摹拟”,不“力困于雕琢”,则虽在今天,仍不可废。

王氏亦曾宣称,“有文学之天才者”,“又需有莫大之修养”,且标示

此种“修养”所必经之由渐而顿的“三种境界”,其中“衣带渐宽终不

悔,为伊消得人憔悴”云云,艰辛专一,一至于此!则又与其唯天才论

恰相矛盾。在这点上,比之康德之淡鉴赏力修养,似更深入了一步。

至于境界客体之“合乎自然”而又“邻于理想”,在王氏,如前所

述,实以创作对象(自然与人)的理念化为依归。但在具体赏析作品时,

却又对叔本华之说往往有相当的生发,比如:

第一,美与真合,而真重于美。

王氏在诗词意境中所追求的物之“神理”与“魂”,人之“伊人”

“那人”,都具叔本华式的“理念”的意味与实质。他所标举的”“真

景物”“真感情”,都非自然历史原本的真,而实为理念的“真”。王

氏意之所重似在:诗词境界的构成。即美的显现,但美必合乎理念的真,

宁可改变某些自然以得此真,而不可舍此真而拘守自然,宁可牺牲某些

美以就此真,而决不可屈此真以就美。这从王氏之论《楚辞》与元曲的

美,可以概见。前者如刘熙载称“《离骚》东一句,西一句,天上一句,

地下一句”;王氏亦谓“《天问》《远游》,凿空之谈,‘求女’,谬

悠之语,庄语之不足,而继之以谐”。(《屈子文学之精神》)诗人发

愤抒情、“感自己之感,言自己之言”,纵笔所之,其于“合乎自然”

与否,初不计及,而终因其深切展示某种“人的理念”之真,某种“人

类之感情”之真,故“天上”“地下”“凿空之谈”,“谬悠之语”,

终无损其“自然”。反之,王氏评南宋词“若梅溪以降,正所谓切近的

当,气格凡下者也”。意即,此类词之于“自然”,可谓“合”到“切

近的当”,无以复加,然以缺乏理念之真,卒无补于“凡庸”。后者加

王氏称元曲作者“以意兴之所至为之,以自娱娱人,关目之拙劣所不问

也,思想之卑陋所不讳也,人物之矛盾所不顾也,彼但摹写其胸中之感

想与时代之情状,而真挚之理与秀杰之气,时流露于其间”。(《宋元

戏曲史》)关目拙劣,人物矛盾,思想卑陋,此中所牺牲的“美”,不

为不多;而因作者本身“意兴””感想”之真,“时代情状”之真,有

此“真”在,终无损其为第一流的“美”。反之,贺方回词“如历下、

新城之诗,非不华赡,惜少真味”。意即,此类诗词并不缺乏,‘美”,

惟以“少真味”之故,不得不归之二三流之作。王氏讥梦窗为“映梦窗

凌乱碧”,玉田为“玉老田荒”,亦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