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是《红楼梦》读者所熟悉的。曹雪芹采取了一种客观的、多视角的冷静写法。凤姐病休,李纨、探春奉王夫人之命理家,后来又特请宝钗协助。“他三人如此一理,更觉比凤姐当权时更谨慎了些,因此里外下人都暗中抱怨说:‘刚刚的倒了一个巡海夜叉,又添了三个镇山太岁,越性连夜里偷着吃酒顽的工夫都没了。’”这样的叙述句子是难能可贵的。上一段我分析第五十四回时,特别讲到秋纹。这一回又有秋纹出现。她大摇大摆来到议事厅前,外面的执事媳妇们告诉她里面摆饭,等撤下饭桌子来再去回话(那时候北方贵族家庭也往往是在炕上或矮板榻上放个小炕桌吃饭,吃完要把那小炕桌撤下)。秋纹满不在乎,笑道:“我比不得你们,我那里等得。”说着就往里闯。平儿站起来及时叫住她,她还意态悠然,问平儿:“你又在这里充什么外围的防护?”还一回身坐到平儿的坐褥上,完全是一副恃宠无畏的姿态(可惜所恃的只是主人宝玉的宠,本身是毫无仗恃的)。及至平儿把情况向她说明,得知即使是宝玉,探春现在也敢驳回,而且越是宝玉这样被老太太、太太宠着的,越要拿来驳两件,以镇压住众人的口声,便伸舌笑道:“幸而平姐姐在这里,没的燥一鼻子灰,我趁早知会他们去。”说着便起身走了。曹雪芹真是细针密缝,精刺巧绣,在展示探春理家的故事,刻画探春、李纨、宝钗、赵姨娘、吴新登家的、平儿等构成“大戏”的主角时,还不忘得便就入地再描补一下“每觉器小”的秋纹这样一个“零碎杂角”。这是了不起的艺术功力。
在第五十三回里写到贾母在花厅上(这个花厅在黛玉初进荣国府的时候还没有,是在第四十四回凤姐生日宴之前才新盖起的)大摆家宴,极尽奢华之能事,对所使用的物件有细致的描写,根据程乙本印行的通行本,全删去了其中关于“慧纹”的一段文字,这是很不应该的。这段文字其实是很重要的。它介绍在各种物件里,有一种缨珞最名贵,是姑苏女子慧娘的作品,她刺绣出的作品“皆从雅本来,非一味浓艳匠工可比”,而且全然出自兴趣,并非为市卖而作;因为她的绣品实在太好了,所以已不能叫做“慧绣”而要称为“慧纹”。这段文字可以看做是曹雪芹的美学宣言,他的文字也真有“慧纹”的韵致。第五十六回回目后半部分对宝钗的形容,1957年人文社通行本作“贤宝钗”,1982年红学所校注本作“时宝钗”,我过去觉得应该是“时宝钗”,周汇本根据三种古本作“识宝钗”,现在我认识到周汇本所择是符合曹雪芹原笔原意的。戚序本在这一回回后保留着一条脂批,说得很清楚:“探春看得远,拿得定,说得出,办得来,是有才干者,故赠以‘敏’字。宝钗认的真,用的当,责的专,待的厚,是善知人者,故赠以‘识’字。‘敏’与‘识’合,何事不济?”第五十五回最后写凤姐、平儿密议家事,值得读者特别注意。凤姐听了平儿对探春理家情况的汇报,先是赞“好好,好个三姑娘”,然后说到她庶出的弱点,最后说“将来不知那个没造化的挑庶正误了事呢!也不知那个有造化的不挑庶正得了去”,暗示探春后来的婚事与庶正无关。平儿提起:“将来还有三四位姑娘,两三个小爷,一位老祖宗,这几件大事未完呢。”三四位姑娘,按说指的应该都是贾姓的:迎春、探春、惜春、巧姐;两三个小爷指的是宝玉、贾环、贾兰。凤姐就说:“宝玉和林姑娘他两个,一娶一嫁,可以使不着官中的钱,老太太自有梯己拿出来。”她这样说,是把二玉的婚事当做同一桩事,可见贾母在二玉婚事上的态度,并没有因询问宝琴年庚和家庭景况而动摇,凤姐心里是清楚的。说到迎春,凤姐的话很怪:“二姑娘是大老爷那边的,也不算。”后来又说:“二姑娘更不中用,亦且不是这屋里的人。”似乎迎春的婚事,荣国府根本用不着花钱。可是她又接着说:“四姑娘小呢,兰小子更小,环儿更是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