燎毛的小冻猫子,只等有热灶火坑让他钻去吧!”四姑娘是宁国府的,按说不应该算进来,也更应该说“亦且不是这屋里的人”。可是凤姐说到惜春时毫不见外,在计算花费时把她算进“剩下两三个”里头,说“满破着每人得花上一万银子”,“环哥娶亲有限,花上三千银子,不拘那里省一抿子也就够了”。这真让人纳闷,书里不是设定荣国府贾母的大儿子是贾赦吗?贾赦的女儿迎春,是大房的女儿,计算荣国府嫁女的花费,头一个就应该算到她呀,怎么竟将她排除在外呢?惜春的出嫁,按说应该由宁国府出钱呀,她哥嫂应该管呀,怎么会由荣国府来为她花一万银子呢?这个地方,就逗漏出来,《红楼梦》在将“真事”隐到“假语”中保存时,对真实生活中的人物关系,有所忌讳,有所规避,因此有所挪移,有所合并。贾政的原型,应该是曹頫。曹頫是成年后才过继给曹寅遗孀李氏的,书里所写的荣国府,中轴线主建筑群由贾政王夫人居住,是按生活中曹頫过继后担任江宁织造的那种状况写的(不过地点移到了北京)。书里的贾赦的原型是曹頫的亲哥哥,他并没有一起过继到李氏跟前,小说只是为了叙述上的方便,就把他设定为贾母的大儿子,但在铺排故事时,又按照生活里各自真实的生活空间来安排人物居所,于是才形成了现在我们所看到的文本现象。迎春的原型既然是曹頫哥哥的女儿,那当然属于另门别屋的一位姑娘,她的婚事,曹頫家当然用不着花钱。第五十六回,正面写到江南甄家。甄家那时还很兴旺,奉旨进京,甄夫人带了三姑娘随行。贾母自己说出,甄家的大姑娘和二姑娘都在京城,应该是嫁了贵婿,二姑娘跟贾府来往更加密切,因此,贾母应该是知道这几姐妹是有个宝贝弟弟的。在见到薛宝琴后,想起宝琴来自南京,又联想到南京有“老亲”甄家,并且粗知甄家也有位公子,起了为甄家公子做媒,让宝琴成为甄、贾两家世代情谊的新纽带的念头,也是合情合理的。而最能揣摩贾母心理的凤姐,也就动了这个心眼。薛姨妈以为贾母是要把宝琴配给宝玉第五十七回她还这么说她也只能是那样的见识,并且“心中固也遂意”。倘若宝琴没有跟梅翰林之子定亲,那么,宝钗虽然不能嫁宝玉,宝琴嫁宝玉也不错。因为宝琴父亲已辞世,母亲又病危,她等于就是薛蝌、宝琴两兄妹的监护人,宝琴嫁宝玉的好处,她能安享。但贾母偏没明说用意,这也是曹雪芹使用的“烟云模糊法”。这是我现在对第五十回里那段情节的诠释,提出来请“红迷”朋友们一起讨论。第五十七回的内容很丰富,其中还有邢岫烟许配薛蝌,以及湘、黛不识当票等情节,但它着力来写的,应该是紫鹃这个角色。这一回无妨叫做“紫鹃正传”,最生动的一笔是当薛姨妈顺嘴说到不如把黛玉说给宝玉时,本不在近处的紫鹃听到后跑过去对薛姨妈说:“姨太太既有这个主意,为什么不和老太太说去?”把紫鹃作为黛玉的知心朋友,满心希望黛玉幸福的那一份急切,表现得力透纸背。不过,这个地方我有一点跟周先生不同的看法。古本里,有六本对紫鹃那句话的后半句的写法是“为什么不和太太说去”,只有两本是“为什么不和老太太说去”,周先生取“老太太”的写法而不取“太太”的写法,固然有一定道理,因为薛姨妈是从贾母的话茬儿说及这话的。但是,我觉得紫鹃对贾母和王夫人对黛玉的不同态度(前者明朗后者暧昧)还是心中有数的。而且,根据那种家庭的“游戏规则”,宝玉的婚事,应该是贾政王夫人来决定,再请示贾母。贾母当然有否决权,但王夫人不主动提出,贾母也难越俎代庖。薛姨妈作为一个外姓亲戚,没有到贾母面前议论宝玉亲事的资格(这和薛蝌的婚事不一样,薛蝌没了父亲,母亲已不省人事,她就是薛蝌的监护人,而所想娶的是邢夫人的侄女儿,当然就可以通过凤姐去向贾母求得帮助),所以,紫鹃才跑过去跟薛姨妈说:“为什么不和太太说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