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在法庭上,应当称呼审判长、审判员。另外,发言时请尽量对着话筒,说话清晰一些。”

“好的。”发言被打断,周丽珍只是柔顺地点点头,脸上依旧波澜不惊,仿佛她的性格向来如此。

“请原谅我一直不敢面对,我非常害怕……当年的我只有二十多岁,是刘一方诱骗了我,很多事我根本不知道,我是个善良又胆小的人,真的……我跟他在一起,他对我长期控制和利用,什么合谋、分工都是没有的,我是个受害人……”

她的否认与自我辩解,如同一颗石子投入平静的湖面,激起了旁听席上一小阵哗然。孟流年的手指不自觉地攥紧,指节微微发白,她极力压抑着内心的情绪。一旁的谢今笙敏锐地察觉到她的不安,轻轻握住了她的手。

“相信司法部门,我们能指控她。”谢今笙的声音沉稳而坚定,驱散了孟流年心中的不安。

孟流年点点头,两人在相视中,十指紧扣,互相给予力量。

审判长轻敲了一下法槌,席间的嘈杂声渐渐平息。

庭审进入公诉人讯问阶段。

“被告人,你认识受害人夏书文吗?”公诉人提问道。

因为在之前的案件侦破阶段,周丽珍已经被提审过很多次,因而此刻她的回答依旧十分平静。

“认识,他是我的初恋。”

“你怀上过他的孩子是吗?”

“是的。”

这些都是谢今笙走访周丽珍老家得到的信息,以此打开了周丽珍与他父亲夏书文之间的秘密。

“1999 年,你的通讯录上面有夏书文的联系方式,你们当时是什么关系?”

“因为从前的关系,他通过我签了好几份保单。”

“案发当天,夏书文的家里刚好存放了超过五十万的现金,是你发现以后告诉刘一方的吗?”

“……是的。”

“夏书文丢失的那只表,也是案发的时候被你们拿走的吗?”

“我不知道,是刘一方给我的。”

“1999 年 12 月 24 日,刘一方在被害人住所对夏书文和谢月娴实施犯罪时,你是否在犯罪现场?”公诉人提出了夏家夫妻被害案里最重要的一问。

虽然调查过程中,有刑侦专家指出,根据幸存者谢今笙当年的证词,要完成现场一系列的犯罪以及在谢今笙逃走时追赶其直到巷子里,现场极有可能是有两个人分工合作的。

可因为 20 年前刑侦技术有限,没办法通过现场的痕迹作 DNA 的鉴定。现场也被清理过,甚至没有一枚有效的指纹。连谢今笙、以及救了谢今笙的常慧敏当年的证词,都无法直接证明周丽珍当时在现场。

“不,我并不在现场。”

从审讯到庭审,周丽珍一直坚持这样的回答。

“那现场的物证为什么会有你的 DNA。”

“我去过他们家,但不是案发的时候。”

“那案发时,你在什么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