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了吗?”谢今笙问。

“什么?”孟流年还在迷糊状态。

“你那个精彩的故事,就到这里结束吧。”谢今笙轻轻将她拥入怀中,“爸不是说了吗?只要一家人都好好的,就足够了。我们……不要再分开了,好吗?”

“好,我们再也不要分开了。”她轻轻蹭过对方肩头,指腹摩挲着无名指上的钻石戒指。

孟流年轻轻闭上眼,只希望故事真的如谢今笙所言,就此停留在这一刻,终结。但她知道,还有一件事仍未结束,那便是对周丽珍的审判。

不久后,周丽珍一审开庭,作为被害人家属,孟流年一家四口都出庭了。

孟流年再次见到了周丽珍。伴随着金属铰链发出的刺耳的呻吟,二十年前那个消失在血色迷雾中的女人,终于被压上了被告席。

她踩着虚浮的步子,囚服下摆沾着不知哪个看守所蹭上的墙灰。她已然姿容褪色,二十年颠沛在她眼角刻下蛛网般的纹路,显得有些落魄。但那双如秋水般含情的丹凤眼,反而在岁月的沉淀中,越发的深邃。

因为被明确通缉在案,周丽珍在漫长的逃亡生涯里,用过许多的化名,辗转于不同城市。也许是因为生活,也许是因为本性不改,她依然流连于各种灰色地带和娱乐场所。

直到被抓的前一刻,她给身边的人的形象依旧是个游戏人间,甚至出淤泥而不染的仙子。

孟流年感觉母亲搂住自己的手突然收紧。被告席上那道目光正幽幽扫来,在孟流年看来,就像沾着陈年血迹的刀尖划过面颊。

“请全体起立。”随着法槌敲落,周丽珍一案正式开庭。

检察院公诉人围绕二十年前的鹏城连环抢劫杀人案,向周丽珍提出了故意杀人罪、抢劫致人死亡罪以及绑架致人死亡罪等多项指控。

时隔二十年,在针对这些指控的证据链上,因为谢今笙和办案人员多年的努力,已经比二十年前有了更进一步的完善。

核心证据之一是常慧敏当年用相机拍下的周丽珍亲笔书写的通讯录,上面明确出现了被害人夏书文和余长宏的姓名和联系方式。顺藤摸瓜,证明夏书文跟余长宏都是周丽珍当时的保险客户,在案发前有电话联系。

另一核心证据,是周丽珍当日被抓获时,想要卖掉的那只案发后消失的夏书文的手表。

有了以上两样证据,以及常慧敏等相关人证以及现代刑侦技术对现场物证的重新检验,已经能确定周丽珍与刘一方是情侣,曾共同生活,并且对刘一方所犯罪行知情、与多位受害人认识并存在联系,以及周丽珍曾出现在多个犯罪现场。

第七十一章 狡辩

“被告人周丽珍,与 2002 年已另案处理的刘一方是情侣关系,在 1999 年到 2000 年期间,二人共谋且分工明确,由周丽珍在保险公司挂名保险业务员,以沟通保单为名义,物色有钱人为作案对象,在鹏城,与刘一方共同实施抢劫、绑架以及故意杀人犯罪。具体案件包括 1999 年 12 月 24 日入室抢劫并杀害夏书文谢月娴夫妻,2000 年 6 月 26 日意图杀害常慧敏,2000 年 7 月 5 日绑架并杀害余家一家三口……”

公诉人的一桩桩指控,都让法庭上的被害人亲属难掩心中伤痛。现场不时传来压抑的低泣。

宣读完检察院提交的起诉书后,审判员开始询问被告人:“被告人周丽珍,公诉机关指控你的犯罪事实,是否属实?”

“对不起,法官大人,我不认可。”周丽珍的声音轻柔如风,仿佛一缕细丝在空气中飘荡,不带一丝恐惧或愤怒。在这庄严肃穆的法庭上,她的平静显得格外突兀,甚至有些诡异。

审判长微微皱眉,语气严肃地纠正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