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再脱一件衣裳,偏琬姐儿人小鬼大说:“妈你快来看,姑姑不好好睡觉!”
她比元暮江小五岁还多,又被况文轩夫妻养得天真烂漫,遗怜小时候带过她,倒也亲近。
“我偏脱,要告刁状,尽管去,看你妈理不理你。”
琬姐儿还要开口,陈珞先散了头发上炕,呵斥她老实点:“别闹了,你姑姑赶了许多天的路,身上乏味着呢。”
数落完琬姐儿,她又把手伸进遗怜的被窝里探了探:“到底进了秋,夜里还是凉,这边不比汴京样样齐全,妹妹就听琬姐儿的,把衣裳穿上吧。”
遗怜实在觉得闷热,最后还是把手里的贴身小袄扔到一边。她朝外间喊了一声,让秋白把东西拿进来。
不比家里对元暮江的态度,遗怜给侄儿侄女的见面礼,是一早就备好的。给瑞哥儿的,是一套文房四宝,早托况文轩带去了。给琬姐儿的,是一件上等凤毛做的红绒披风,小女孩子冬天穿又暖和又轻便,还不怕沾水,就在雪地里打滚儿都使得。
陈珞眼尖得很,秋白才把披风摊开,琬姐儿还反应不过来给谁,她这个当娘的先忍不住笑了:“瞧这凤毛,出得多水灵,就这么给了乡下丫头,真难为妹妹不心疼。”
琬姐儿的头发偏硬,遗怜替她理了理发尾,才笑着接话:“这才几年不见,嫂嫂就说出这样的话来气我,可见我们姊妹间还是生疏了。”
生疏是肯定生疏了的,况家的家境,终不过小富即安,在这样的人家做媳妇,虽说吃穿不愁,却也没办法大富大贵。况遗怜就不同了,说是嫁个老不死的病秧子,吃了苦受了罪,可人家再怎么也是活在富贵人家。
从给见面礼就能看出来,做姑姑的出手豪气,送瑞哥儿的笔墨纸砚是京城荣宝斋的,真正达官贵人用的东西。琬姐儿那身披风更不用说了,穿在身上莹莹生光,别提多好看了。
对比起来,公公晚上让婆婆送给元家小少爷那块儿飘花碎玉,小巫见大巫的,多寒酸呀。
小姑子的嫁妆,做嫂子的,务必要背得滚瓜烂熟,以备将来跟丈夫吵嘴,绝对用的到。陈珞知道这些好东西都是况遗怜这些年在汴京攒下,割爱给她两个孩子的。说不感动太假,但更多还是艳羡,嫁汉嫁汉穿衣吃饭,谁找男人不是想穿金戴银,过好日子呢?
陈珞心思重却实诚,也不怕惹人笑话,开口就是:“我给暮江的东西可没这么好,二妹妹不许嫌弃。”
虽是酸话,却说得敞亮,遗怜听了就笑。一家人的温情,她已经许久没有感受到了。
琬姐儿围上披风就不肯脱,她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穿这么漂亮的衣裳,在炕上比比划划的,差点一脚踩到遗怜的手。陈珞不许她人来疯,抓了胳膊就要打屁股:“等明儿你姑妈走了,我再好好收拾你。”
琬姐儿一听说走,就睁着水汪汪的大眼睛问遗怜:“姑妈回来了,还要走吗?姑妈在有漂亮衣服穿,我不要姑妈走!”说完,她就钻进遗怜怀里,不肯出来。
陈珞硬把孩子揪出来,放到炕的最里边,她自己则挨着遗怜躺下。这时候,才想起来念遗怜受了苦:“瞧你这细胳膊细腿儿的,出了门子,吃过饱饭吗你?”
遗怜听着这些细碎的唠叨,也觉得熨帖。家里的一切都令她感觉熟悉、亲切,唯一需要操心的地方,就是元暮江。他毕竟是远道而来,身上还带着病,家里对他又不冷不热的……真是麻烦。
“嫂嫂……”她压低声音唤陈珞。
陈珞有些昏昏欲睡了,答得漫不经心:“嗯?”
“暮江那边,还要你帮我多照看。那孩子不太聪明,我总怕他出事。”
“我尽量吧。”陈珞不情不愿说,“你没看今天婆母那脸色,明摆着瞧不上元家那小子,明面上,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