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找她妈妈。我解释说我就是孩子的父亲,其中一人听了便把我的手扭到背后,那真的很痛,然后把我推进巡逻车后座。在去警局的途中,其中一个巡警用拳头打我胸口、侧身和肚子,同时还一直用“变态”、“下流的老头”等不堪入耳的字眼辱骂我。
到了警局,他们便把我关进牢里。一会儿牢门开了,尼曼组长走进来( 当时我并不知道他是谁,是后来才知道的) 。“你就是那个爱追着小女孩儿跑的家伙吗?看我怎么收拾你。”他说,然后重重一拳打在我肚子上,我痛得弯下腰来。我一缓过来,便表明自己是女孩儿的父亲,结果他用膝盖顶我下盘。他一直揍我,直到有人进来说我妻子和女儿来了。组长知道我说的都是实话后,便叫我滚蛋,连旬道歉或解释的话都没有。
因此我希望当局能留意以上所说的事,要求尼曼组长和两名巡警为这次凌虐无辜老百姓的事负责。
工程师,斯图雷·马格努松
官方评注:尼曼组长不记得有这件事,斯特伦和罗森奎斯特巡警表示知情,他们认为当事人当时举止
怪异,对孩子不利。但他们只要求马格努松上车,后来便放他走了。当时辖区警局里的五名巡警,均否认看到当事人受到欺凌,也没注意到尼曼组长曾走进拘留所,他们认为组长根本没去。不予起诉。
勒恩把报告放在一边,在笔记上写了点儿什么,然后继续看下一份控诉书。
斯德哥尔摩,司法部风纪处
上周五,十月十八日,我到住在厄斯特马路的好友家参加派对。晚上十点左右,我和另一位朋友叫出租车回家,我们站在门口等车,这时两名警察从马路对面走来,问我们是不是住在这栋大楼。我们说不是。
他们就说:“那就滚开,别在这边闲晃。”我们解释是在等出租车,昕以没有走。警察就粗鲁地抓住我们,把我们从门口推开.还一直叫我们走。我们说出租车已经叫了,但两名巡警还是强行推着我们走在他们前面,我们反抗时,其中一人便拿出警棍打我的朋友。我想保护朋友,结果也挨了几棍,然后他们两个都拿出棍子拼命揍我们,我一直希望出租车赶快到,这样我们就能逃走了,可是车没来,最后我朋友大喊:“我们最好快逃,要不会被他们打死。”我们跑到卡尔拉路,坐巴士回了我家。回到家时,我们两人浑身是伤,我的右手腕开始肿起来,淤血得很厉害。我们决定去那两个巡警工作的警察局控诉,便搭出租车去了。两名巡警不在,不过我们跟一个叫尼曼的组长谈了。他叫我们等巡警进来。巡警一点钟回来了。接着我们四个人两名巡警和我们两个一起被叫到尼曼的办公室,我们把经过重述一遍。尼曼问巡警有没有这回事,他们矢口否认,组长当然采信他们的说法,叫我们最好别污蔑两位辛苦老实的警察,如果我们再这样,就不会轻易饶过我们。然后他就叫我们滚蛋了。
我觉得尼曼组长的处理方式值得商榷,我听说的句句属实,我朋友可以作证。我们并未喝醉酒,我周一请公司医生检查我的手,他写了一份证明,附在此信中。我们并未查出两名警员的名字,不过我们可以指认他们。
奥拉夫·约翰松敬上
勒恩并不了解医生所写的术语,不过看来这位约翰松的手腕会肿起来,是因为体液渗出所致,若不自行消肿,就得刺穿皮呋引流,这样一来,从事印刷工作的患者就只好暂停工作了。
接着他把官方评注看了一遍。
尼曼组长表示有此一事,并说自己可以帮柏格曼及合格伦巡警出面证实他们一向勤恳执勤。两位巡警否认拿警棍殴打投诉者及其友人,他们指出对方态度蛮横,而且目中无人,足以推断对方醉酒了,舍格伦巡警表示其中一人身上飘着浓浓的酒味。不予起诉。
女职员已经不再摔档案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