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勒恩双肘抵着桌面,用手撑着头,他实在太累了,眼前的字句总是缠成一团,不是飘来晃去,就是忽上忽下地乱跑,就像每次他想完美无瑕地打篇东西,那台旧打字机偏偏来捣乱一样。勒恩打着呵欠,眨眨眼,然后把眼镜擦干净,试着再从头读起。
眼前是一张烟酒专卖局的牛皮纸,纸上的内容虽然错字连篇,书法拙劣,却看得出是认真地慢慢写出来的。
致斯德哥尔摩,司法部风纪处
今年二月二日,本人因为刚领薪水,去买伏特加酒,结果喝最了。我坐在动物园渡口唱哥,然后有一辆警车开过来.三个年轻得可以做我儿子的警察不过,我要想生,一定会生个人,而不是畜牲走下来一把抢走我的酒瓶,我瓶子里还剩一点儿酒,他们把我拖到一亮灰色大众车巴士上,巴士里面还有一个警查,秀子上有条的。他抓住我的头法,用我的头去撞地板,我就开始流血,不过那时我没有什么敢觉。后来我就被关了。然后来了一个大个子,他在门口看我,还笑我。他叫另外一个警查把门打开,然后拖外套,拿出秀子里面的粗皮带,然后卷秀子走进牢里,大声叫我立正站好,然后我就骂他,他大概听不清楚我在骂什么,后来我清醒了,他就打我肚子和另外一个地方,我就不写是哪里了。我倒下来,他又踢我肚子和其他地方,要走前还说,现在你知道耍警查会有什么下场了吧。第二天早上,他们放我出来,我问他们那个揍我骂我、秀子上有条的警查是谁,他们叫我最好忘掉,趁他们还没改变心意把我胖揍一顿之前赶快走,不过另一个从哥德堡来的、叫维福多的人告诉我,那个打我的人是尼曼组长,他说我最好不要说出去。这件事我想了很多天,我是个普普通通的工人,又没做坏是,只是喝了一点儿酒唱唱哥而已,可是我要公里正意,打商喝最酒了的老老实实工作老人,真的不是警查该做的事,我发是,我说的都是真话。
工人,约翰·贝尔图松敬上
我有一个教授朋友说我应该写这封信,这样就可以“冤情召血”了。
官方评注:控诉书中所指警官斯蒂格.奥斯卡.尼曼组长,对此事毫不知情。负责拘捕控诉人贝尔图松的紧急小组指挥胡尔特副队长表示,贝尔图松是个声名狼藉的不良分子和酒鬼,贝尔图松被捕及坐牢时,都未受到暴力对待。尼曼组长当天并未值班,当天值班的三名巡警出面作证,当时并未对贝尔图松施以拳脚。贝尔图松经常酒醉闹事,神志不清,老爱对不得不拘捕他的巡警口出恶言,胡乱控告。
文件上盖了个红章子:不予起诉。
勒恩郁郁地叹口气,把控诉人的名字写到笔记上。被迫礼拜六加班的女职员将档案柜重重关上,以示不满。
到目前为止,她已经翻出七个跟尼曼有关的控诉档案了。
勒恩已看完了一份,还剩下六份。勒恩按顺序一份份读下去。
接下来的一封信措辞完好,端正地打在厚厚的布纹纸上。
信件内容如下:
本月十四日星期六下午,本人跟五岁的女儿一起
在派多冈街十五号入口外的人行道上,等候探望病人的内人。为了打发时问,我们在人行道上玩“鬼抓人”,就我记忆所及,街上并没有人,因为是周六下午,商店都打烊了,因此后来我无法找到目击证人。
我抓到女儿后,把她举到空中,然后放下来,这时我发现转角停了一辆警车。两名巡警下车向我走来,其中一人立即抓住我胳膊说:“你在对那个小孩儿干什么? 你这混蛋。”( 我应该补充一点,那天我很休闲地穿着卡其裤、防风衣和棒球帽,衣服都非常干净整齐,不过也许信中昕提的两位巡警觉得我很邋遢吧。) 我当时惊吓得一句话都说不出来,另一名巡警拉着我女儿的手,叫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