厚,根基稳固。林家有两个儿子,一个女儿。长子文正,长女文玫,次子文岳。大约因为文玫是文家先生的第一个孩子,文家老板几乎所有的爱都放在了这个女儿身上,从小到大,捧在手里怕摔着,含在嘴里怕化了。从小当成个公主养,琴棋书画插花打扮,富贵小姐那一套是样样精通,十指不沾阳春水,连外面的野小子和她说话近一点,文家老板都怕吹着文家的这个大小姐。至于那两个儿子,大儿子野心勃勃,但奈何能力有限,早早进了公司,生怕大权旁落,可惜经营之道却没承接文老板的天赋,勉勉强强算个及格,文家不败在他手里,文老板就谢天谢地。二儿子心在风月,小小年纪恋爱谈了一个接一个,不学无术,连混个大学文凭都成困难。文家老板又从来不舍得让自己的女儿操心生意,去走女强人那一套,在文老板观念里,女儿嘛,当然是要宠爱的。在家里有自己撑着天,将来再找个好拿捏的亲家,以文家在磷城的声势,也没人敢给她女儿小鞋穿。

不过也是因为文家老板对女儿的过分溺爱,文玫没养成大家闺秀贤良淑德的模板样子,反倒是小小年纪就跋扈非常,整人欺负人是家常便饭,没几天就要有邻居来告状。加之承袭了文家夫人的美艳脸蛋,磷城上流社会的圈子里,没有一个公子哥不提起文玫就又爱又怕。文夫人对此很是头痛,也想过办法要板板文玫的性子,可惜文先生对娇养女儿的观点深信不疑,文夫人对着女儿越长越是美艳,越长越是嚣张真是束手无策。

不过,都说一物降一物。十七岁那年,文玫考上了磷城S大的美术系。

开学第一天,文玫被私家豪车送到校门口,她当然是不住校的,学校的几人宿舍又挤又吵,别说文先生不同意,就是文夫人派人看了一下宿舍条件,也皱起眉头,给校长打了电话,安排文玫做个走读生。虽然家离学校有些距离,也宁可安排司机接送,不让女儿在宿舍里和别人没分界地住在一起。

文玫又不是真要读什么S大的美术系,不过是文凭好看罢了。将来毕业后自家女儿的社交圈子,挑选伴侣的范围,和这所大学里的寒酸学子,半点关系都不会有。文先生是生意人,从来不做没有价值的投入。这一点,文夫人和文先生想法是非常一致的。自家女儿的时间,比起浪费在毫无用处的同学关系上,还不如在家多陪陪他们夫妇。

对于文玫的同学来说,大部分都不是磷城本地人,提前两三天就搬进宿舍了,早就听说他们班上有个不住校的富家大小姐,虽然还没见过文玫,但是关于文玫的传言就已经传开了。不光是美术系,这一届的新生怕是都知道届里有这么一号人物。

文玫的脚一踏进美术系教室,原本乱哄哄的教室瞬间安静了。

美术系只有十几个人,男多女少,男生大多自觉有些艺术家气质,造型很是不羁,有的白衣飘飘,有的朝着乞丐打扮。女生也大多造型品味独特,有种孤芳自赏的清高感。

文玫穿得在这里可以算得上相当“俗气”了。既没有什么独特品味,也没什么别具匠心的造型。两手空空,只拿了一只母亲在她上个生日时候送的名牌手提包,穿着一身深橄榄绿的工装连衣裙,脚上踩着一双国外买的小皮鞋,一脸无所谓地在教室里扫了一圈,觉得没什么意思,就微微扬着下巴,随便找个空位坐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