坡上连续凶杀案的真凶。被杀的都是我过去受过他们欺压,好久以来就想有所报复的人。

就只有这么简单的几行字。

是,是,是我到警所去表示为那位没亲没故的死者处理善后的时候,他们让我看的。

想来,那也正是代书的最后绝笔,就像往常那样,用淡淡的墨迹,水上的枯枝般的笔迹。

这么不像遗书般的遗书,好像对他也满适合的,可是我总觉得他这个样子留下一纸遗书,事情未免显得有些蹊跷。

该怎么说呢?我是觉得,郎使他是真凶,倒不如一句话也不留就自杀,才更像那位寡默的人的做法。

也许该说是直觉吧,我忽然想到,遗书上写的,会不会是谎言呢?是不是在替什么人掩饰的呢?当然,想归想,却没有任何的根据。

尸首由我颌出来,也办了个小小的葬仪,入晚前还从港尾雇了一叶小舟,把棺木送到岛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