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1 / 5)

六号病房很少见到新人。医生早就不接收新的疯病人了,而涉足疯人院的人在这个世界上并不多见。理发师谢苗?拉扎里奇隔两个月来这里一次。他怎么给疯子们理发,尼基塔怎么帮他的忙。每当这个醉醺醺、笑呵呵的理发师出现时,病人们怎样乱作一团――这些我们就不细说了。

除了理发师,谁也不光顾这里。病人们注定一天到晚只能见到尼基塔一个人。

可是不久前在医院的主楼里流传着一个相当奇怪的消息。

传说好像医生要去六号病房了。

稀奇的传言!

医生安德烈?叶菲梅奇?拉金,从某一点上说是个与众不同的人。据说他年轻时笃信上帝,准备日后担任神职。一八六三年他中学毕业,本想进神学院学习,可是他的父亲,一名医学博士和外科医师,狠狠挖苦了他一顿,断然宣布,如果他去当神甫,他就不认他这个儿子了。这话有几分可信度?我不知道,不过安德烈?叶菲梅奇本人不止一次承认,他对医学以及一般的专门学科向来丝毫不感兴趣。

不管怎么样,他修完了医学系的课程,并没有去当教士。看不出他如何笃信上帝,开始从医时跟现在一样,他都不像是个虔诚的信教人。

他的外貌臃肿、粗俗,像个庄稼汉。他的脸、胡子、平直的头发和结实笨拙的体态,使人想起大道旁小饭铺里那种饮食无节制、吃喝得脑满肠肥、态度粗鲁的店老板。他的脸粗糙,布满细小的青筋,细眼睛,红鼻子。身高肩宽,手脚粗大,一拳打出去,似乎能要人一条命。可是他迈出的是轻缓的步履,走起路来小心翼翼、蹑手蹑脚。在狭窄的过道里遇见人时,他总是先停下来让路,说一声:“对不起!”想不到他说起话来不是男低音,而是嗓子尖细、音色柔和的男高音。他的脖子上有个不大的瘤子,妨碍他穿浆过的硬领衣服,所以他总是穿柔软的亚麻布或棉布衬衫。一般说来,他的穿着不像一名医生。一身衣服他一穿就是十年,新衣服他总是在犹太人的铺子里买,穿到身上显得又旧又皱。同一件常礼服,他看病时穿,吃饭时穿,出门做客也穿。不过他这样做不是出于吝啬,而是他完全不把穿戴放在心上。

安德烈?叶菲梅奇来到这个城市就职的时候,这个“慈善机构”的情况简直糟透了。病房里,过道上,医院的院子里,臭气冲天,叫人透不过气来。医院的勤杂工、助理护士和他们的孩子们都跟病人一起住在病室里。蟑螂、臭虫和老鼠搅得大家怨声载道,不得安生。在外科,丹毒从来没有绝迹过,整个医院只有两把手术刀,体温计一个也没有,浴室里堆放着土豆,总务长、女管理员和医士勒索病人钱财。据说安德烈?叶菲梅奇的前任老医生把医院里的酒精偷偷拿出去卖,他还和护士、女病人有私情。所有这些乌七八糟的事城里人尽皆知,甚至添油加醋,然而人们对此漠不关心。有些人辩解说什么住医院的都是小市民和农民,这种人对此已求之不得,因为他们家里的生活比医院里还要糟得多,总不能供他们吃松鸡吧!另一些人则辩解说,没有地方自治局的资助,光靠本城的财力,像样的医院是难以办到的;谢天谢地,医院虽糟,总算有一座。而成立不久的地方自治局不论在城里还是城郊都不开设诊疗所,理由是城里已经有医院了。

细看一番医院后,安德烈?叶菲梅奇得出结论:这个机构道德极坏,对病人的健康极为有害。照他看来,最明智的可行办法就是把所有的病人放回家,这所医院关门大吉。但他考虑到,光凭他个人的权限很难做到这一点,况且这也无济于事。即使把肉体上和精神上有污秽的人从一个地方赶出去,他们也会转移到另一个地方。应当等待他们自消自灭。再说,人们既然开办医院,而且容忍它的存在,可见人们是需要医院的。种种偏见和所有这些日常生活中的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