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服是陆沉户挑的大码,陆听安一米八一的个子穿上后非常合身得体,警服又是偏硬的材质,哪怕大了些也没有拖沓的感觉,倒是衬得他肩宽腿长,全然没有往日的阴柔。

陆沉户满意地点头,“不愧是我儿子,套个麻袋都是帅的。赶紧过来吃早餐,吃完我亲自送你去上班。”

陆听安应声坐下,才吃了一口包子,对面看报纸的陆沉户就皱起眉头,“怎么会发生这种事。”

“怎么了?”陆听安抬眸。

陆沉户把报纸推了过来,“港城这两年真是不太平,你不是最爱去百汇门听曲吗?最近几个月别去了,老实待在警署和家里。”

九零年代港城的报纸还是黑白的,不同板块用不同大小的字体标注。

陆听安一眼看到首页加大加粗的标题:公厕惊现无头女尸,疑似百汇门女歌手!

看到女歌手,循环听了一 夜曲的陆听安心里就咯噔一下,再往下看到照片,他筷子上的包子终于没能夹住,啪嗒掉在了桌上。

这身旗袍和无头女尸腰上的红绳……

怎么会这么熟悉?!

第3章

黑白报纸上看不出尸体穿的旗袍是什么颜色,但是陆听安不会记错,不管是梦境还是照片中,那件旗袍上都绣着精美的牡丹花,花的位置和形状都一模一样。

梦里刚见到女人的时候,他还觉得奇怪,第一次看到有人穿旗袍还要系一根红绳,那是好几股单绳编织起来的,末端坠着一块很小的、做成铃铛样子的玛瑙。

所以他是万万不可能看错的,报纸上的女人腰间,分明也是一样的绳和坠子!

做噩梦看到再多的鬼,对陆听安的冲击都没有报上这张照片来的大。

如果长颈女人和无头女尸真是同一个人,那他昨晚的梦是什么性质,案发现场吗?可他的确没有看到凶手是谁,女人也不是被砍头死的。

难道是巧合?

原主常去百汇门,那一定对那里的歌手印象深刻,他残留的意识在作祟也说不定。

一直到坐上陆沉户的轿车,陆听安都心神不宁。

这些事情和细节结合在一起,让他细思极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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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署距离别墅十来公里,陆沉户是真对他的工作激 情满满,抄着小路二十分钟就把他送到了警署的拱形门口。带些欧洲浪漫主义风格的大门就亮在了陆听安眼前。

陆听安随手把警帽罩在自己头上,“这个点,门口怎么一个人都没有?”

别告诉他都已经各就各位了?

踩点上班难道不是国人的传统吗。

陆沉户也摇下车窗看了两眼,“还真都过去了。”

陆听安开门动作一顿,扭头追问:“去哪?”

“欢迎会。”

陆沉户说:“大陆来了个大人物,听说要在港城举行订婚宴。他的安全至关重要,警署大部分人都被邀请去喝茶开会了,进行安全部署。”

陆听安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

说好听点是去部署,说得难听点,那就是去给人当保镖了。

能在港城调动这么多警力,陆沉户没夸张,这确实是个大人物。

陆沉户低头看了眼表,又拍拍儿子肩膀,慈爱地叮嘱道:“别怕,这种差事轮不到你们后勤组。进去吧,组里有个叫阿海的年轻人,以前我帮过他,不想干的事直接给他。”

陆听安在心里“嘶”了声,“这不太好吧?”

陆沉户毫不在意,“有什么不好,你以为没有我他能进的来警署?”

做什么工作不需要点人情世故,他也是看这年轻人老实本分的,当初才愿意帮一把。

那阿海,一直把他当贵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