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彩说:“我带你去见妈妈。”说着,把电线从优贵的脖子下面穿过去。看到电线,优贵露出了不可思议的表情,但还是乖乖地躺着。小彩拿着电线的一端,与此同时,纯子拿着电线另一头,两人各自把自己手中的电线递给对方,让电线的两端交叉在优贵的脖子上方。
纯子回忆起当时的心境道:“我觉得必须抓紧时间。因为我想尽可能不让优贵感到不安,想尽快结束这一切。”
她们立刻从两边拉电线。优贵发出“呜”的一声,双腿直蹬。纯子和小彩继续用力拉紧电线,几乎要把优贵的脖子和整个身体勒到断开似的。恭子则整个身子压了上去,压住他的双膝。过了一会儿,优贵不再动了,但纯子她们并没有停止,因为要遵从松永“要勒得充分”的指示。
终于,她们松了手,放下了电线。连口气还没喘匀,就马上开始确认死亡情况了。纯子掀开优贵的衬衫,摸了摸心脏附近,含糊地说:“我想是停止了。”小彩把耳朵贴在心脏附近,果断地回答:“不跳了。”纯子也把耳朵贴在优贵胸前听,再次确认已经没有了心跳的声音。
纯子和小彩把优贵的遗体留在原处,马上去向和室里的松永报告。松永大发雷霆道:“为什么不弄到洗澡间去!”二人赶忙把遗体抬进了浴室。
松永反复地确认:“真的已经死了吗?”然后又教训她俩说:“要是勒他的脖子中间,就会花很多时间。必须勒住脖子的上部。”当纯子说“还好有恭子按住了他的脚”时,松永的脸上浮现出得意的神情,说道:“看吧,我说的对吧。”
当纯子要去买肢解用具时,松永命令她“多买一些来”,但没有告诉她原因。在肢解了优贵之后,新买的工具还有剩余。这些工具全部按照松永的指示保管了起来。
到此为止的叙述,是基于纯子的证词。恭子的证词则有着微妙的差异。
纯子在证词中提到了“恭子负责按住腿”,但她本人是否会在法庭上承认这一点受到了人们的关注。考虑到恭子当时的处境和年龄,她不会被判定为罪犯,可按住腿属于协助杀人。有不少记者都在推测,一直以目击证人身份作证的恭子是否会以当事人(加害者)的身份出庭作证,她是否会对此事闭口不谈。
结果,当恭子被检察官问到“优贵被杀时,你是否从旁协助”,她平静地承认了:“是的。我按住了他的腿。”然后,恭子开始描述杀害优贵的现场。在这一点上,她的证词与纯子之间存在的差异,非常显著。
恭子说:“一天晚上,松永在厨房里对小彩说:‘你的弟弟,你必须要把他勒死。’那时,我也在小彩身边。松永指示我说:‘你也一起,按住他的脚。’我一想到优贵会被杀死,而我要被迫协助,就感到无比的恐惧。
“之后,我和小彩去了洗澡间。洗脸台的镜灯亮着,光线照进了洗澡间。优贵仰面躺着,眼睛闭着,穿着白色的运动衫和白色内裤。
“我从盥洗室探着身子,朝洗澡间方向蹲下,双手按住优贵的两个脚踝。绪方压着优贵的两个手腕,小彩用一根带子一样的绳子勒住优贵的脖子。小彩的身体渐渐向我这边靠了过来,我感到很挤,就松开了手。绪方斥责我:‘好好抓住脚啊。’
“优贵没有哭泣,也没有喊叫。没有尿裤子,没有排出粪便,也没有痉挛。可能是腿有一点抖动吧。当绪方说‘差不多了’的时候,我就放开了手。”
也就是说,根据恭子的证词,优贵被杀的地方不是厨房,而是浴室,而且是小彩一个人负责勒,纯子负责按住手腕。但纯子说是她和小彩从左右两边一起勒死了他。这种情况下,应该是完全承认自己参与勒死优贵的纯子的供述更为可靠。反之,恭子作为一个突然被迫参与杀人的女孩,产生记忆混乱的情况也是不足为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