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礼笑嘻嘻地尝一片薰脯,刻意道:“这暹罗猪不错,是灵柏香烘的么?别出心裁。”
“府君见多识广,正是灵柏香烘的。”小厮欠身答话。
项元回头,那薰脯片得薄如蝉翼,风薰后金润的纹理泛着凝脂油光。桌上其他果子俱已齐备,琳琅满目,形色精致,筠之一定爱不释口。
她吃到新奇佳肴会满目星光、絮絮叨叨地评价口感和香料,像只被呼噜毛之后心满意足的大白兔。那绵软可爱的模样只属于他,怎么能被第二个人瞧见?
邵项元被自己的想象气得心烦意乱。
人生的前半段,他一直觉得自己感情贫瘠,情绪也没有起伏波澜。但成婚后一切都变了,不知何时起,他心中的极寒之地生化出纷乱的天气,生化出四季分明,她蹙眉便磅礴大雨,她微笑便万里无云。
第一次接吻,第一次害羞,第一次失眠,第一次乞怜,她总能轻易翻动自己的情绪。
而今日是第一次因为菜好吃想揍厨子。
看见筠之与那书生说了几句话、两人都垂首笑起来,项元目光幽幽沉沉的,握蓬莱盏的手愈来愈用力,骨节泛白,青筋分明。
筠之虽不曾用膳,也不饮那几名书生递的酒,可方才有个秃厮不知从哪儿寻来了笔墨纸砚,又不知写了什么,筠之竟然双目含笑,看着他双手提笔挥遒,不时抚掌,不时点头。
她不是说过喜欢自己的手么?说喜欢他手背的骨节,喜欢能握马缰、铁槊、障刀的宽阔手掌。
所以那样软弱的手有什么好看的?
虽白净,可手腕细得像筷子,他一根指头就能掰断,不,掰断手腕还不够,脚筋也该挑了,叫这穷措大永生不能再出门。
所以那臭书生究竟写了什么?不会是些司马相如凤求凰之类的酸文罢?
不知不觉间,项元后槽牙都快咬碎了。
协礼也不管他,只垂头专心享用一桌美食。他知道筠之是有分寸的人,如今同席之人也许是从前同窗,也许是亲戚世交,总之无甚可担心的。阿元小气也不是第一日了,随他罢。
吃了一会儿,他见项元仍满面阴沉,趣道:“你觉不觉得这房里怨气冲天的?”
邵项元也不还嘴,只忿忿道:“那酸儒给她夹菜了。”
协礼抬头望了望,笑道:“典记不是没吃么?”
“她还对那措大笑了一下。”
“只是喝完茶抿抿嘴罢。”
“她半个人都靠到那秃厮身上了。”
“……只是去够隔壁案上的桃木笔而已。”
邵项元当然知道是视线错位,但心里还是难受得火烧。
他回味起她靠在自己怀里的感觉,软腻,温润,睡着时无骨无肉的呢喃,他对她肌肤的触感比对世上任何事物的记忆都更深刻。讲武受封的早晨,她纤弱的双臂环住自己,而腰肢也那样轻盈,自己单掌就能包裹住,隔着纱衣,她滑腻的触感好像还留在手心。
他垂头,展开自己的手掌又握拢。
当那酸文又提笔写字、筠之垂眸低笑时,邵项元再忍不住了,浑身气血都从胸口倒涌上头,他“蹭”的一声将杯子扣在案上,要提刀冲下楼去。
“阿元”协礼笑得放肆,刚要伸手拦他,隔壁雅间却传来了一声脆响。
那是精钢障刀断裂的声音,砍金断玉、锋利无比。
这里是京城,能随身佩这式障刀的人,只有左右翊卫的骁骑、左右骁卫的豹骑和羽林卫的飞骑。
协礼敛笑,抬头与项元互换眼色。
项元亦神色肃然,二人低身,悄悄将纱屏门推出一丝缝隙。隔壁有七八人,虽然衣袍寻常,但身量魁梧,脚踩牛皮靴,举杯的手上又有常年弓马的伤疤,一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