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模样,笑靥如花地拉着他的手,同他自我介绍带他参观家里。
有人以为,那个十四岁的少年,眼馋于财产割据家族权势股权争夺。
也有人以为,景家倒是划算,捡了个半大的儿子。
其实,最初的那段时光,是由那些意料之中,意想不到,意马心猿,拼拼凑凑而起的。狼狈又执拗。
方舟第一次见景臻的那天,景臻身穿一套黑色的运动装,脑门上闪着亮晶晶的汗珠。
气喘得有些急。
“你好小朋友,我是你二哥,叫景臻。”
同所有青春期的少年一样,方舟不喜来自陌生人的任何肢体触碰。
所以,那张试图摸他脑袋的手,被轻巧躲开了。
并且,回应以绝对抵触而厌恶的眼神。满满的警告。
后来,景臻才告诉他,那天忘了是因为什么,被罚跑步去公司,却在半路接到大哥电话,才会一袭运动装出现在方舟面前。
时隔多年,景臻依然好奇,“第一眼见到我什么感觉?是不是被帅到了?”
方舟笑得尴尬,退开一步,“哥,没人跟你说过,你穿成那样很像黑社会吗?诱拐小孩似的,真的,你也不白,以后别穿黑色啊!我错了错了“
那一天,是方彦儿入院的整整一周。
母亲病得很突然,突然就开始发烧不退,突然开始厌食,突然开始连下床都是奢侈。十四岁的方舟对照着医院的诊断报告,一个一个字地输入电脑搜索栏: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
少年很坚强,也必须坚强。
除却母亲为数不多的几位好友可以提供短暂的协助,大多数时候,方舟都是独自一人穿梭在狭长而压抑的医院楼道间,门诊,住院部,财务处,检验科
连续的忙碌让那原本就不健壮的身躯,从骨子里透出深深的疲惫来。
对于景臻的出现,他除了唇边偶尔挂上一抹讥笑,实在不知道该摆出什么表情。
方彦儿的病情,初三的学业,还有突然被命运孤立的迷茫,已经花去了这个十四岁少年的所有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