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有关联的人不一定也姓秦,但“秦”谐‘情”的音,贾府因为跟“义忠亲王老千岁”有“情”,所以在“义忠亲王老千岁”“坏了事”以后,还因“情”而难以割舍,把相关的角色全设计成姓秦,也就顺理成章了。因此,在早期的文稿里,曹雪芹写出在“秦人旧舍”里“避乱”的,不仅有秦可卿,还有秦之孝一家。当然秦之孝不会是在“义忠亲王老千岁”“坏了事”后才来到贾府的,这窝子仆人应该是在“义忠亲王老千岁”没坏事的时候,因为跟贾府交好,被当做礼品赠与贾府的,到贾府就当了大管家。在清朝,贵族家庭之间把仆人当做礼物互赠,是常有的事。那么,秦之孝夫妇带着儿女来到贾府不久,“义忠亲王老千岁”就“坏了事”,后来秦可卿又被皇帝赐死,他们的后台完全崩溃,自然只能低调生存。不过他们跟秦可卿不一样:秦可卿是藏匿性质,属于“私盐”,一旦被告密揭发,就没有活路;他们却属于“官盐”,“义忠亲王老千岁”坏事前将他们赠予贾府,是不犯法的。他们既然已经属于贾府,那么皇帝不惩治贾府,他们也不会因为“义忠亲王老千岁”“坏了事”就被连坐。正因为秦之孝夫妇是这样的情况,为遮掩自己的“不洁来历”,就当着外人装聋作哑,秦之孝家的应该已经是个中年妇人,却偏认比她小很多的王熙凤当干妈,这也是为了进一步淡化别人对他们来历的记忆。而小红,在家里难免听到其实既不天聋也不地哑的父母谈往喟叹,因此独她有超出一般人的见识:“俗话说的‘千里搭长棚――没有个不散的筵席’,谁混一辈子呢?不过三年五年,各人干各人的去了,谁还认得谁呢?”她不但有见识,也大胆行动,先以伶牙俐齿取得凤姐欢心,攀上了高枝,然后早做出府自过的打算,大胆追求有发展前景的贾芸,终于闯出了自己的一条人生之路。细心的读者会发觉,书里还有一对姓秦的,就是秦显夫妇。秦显家的只得到个在园子角门上夜的差事。第六十一回里,秦之孝家的已经改写成林之孝家的了,但内厨房主管柳家的犯事以后,林之孝家的派去接替她职务的,就是秦显家的,这秦显家的连平儿都不熟悉,林之孝家的偏派她,为什么?不值得深思吗?我认为,曹雪芹原来就是设计了上、中、下几个层次的秦姓人物,以增强“秦人旧舍”的总体氛围。
但是,在写作的过程里,曹雪芹不断调整自己的思路。他可能是逐渐意识到,应该超越政治层面,把自己的小说提升到更高的人类关怀的层面,既然前面已经把秦可卿的“真事”隐藏到“假语”里了,任务已基本完成,没必要再把秦姓系列的人物设计得那么复杂,于是到后面就把秦之孝全改成林之孝了,但相关的生存状态与人际关系,还保留着原来构思的鲜明痕迹。第十八回写秦之孝跟王夫人汇报,内容极其重要,是关于请妙玉入府的事情。过去贵族府第里的女主人,在某些最重要最机密的事情上,也是会让有头脸的、信得过的男仆来当面汇报请示的。妙玉是金陵十二钗中的第六钗,在书中有着特别重要的地位。这段情节里又特别写出,王夫人做主写请帖把妙玉接进大观园,估计这个白纸黑字的帖子在八十回后贾府被抄时会被查抄出来,引出相关的情节。
有的红学专家声色俱厉地批判我,说写小说可以索隐,搞学术是不能索隐的。这话真奇怪。《红楼梦》不就是小说吗?《红楼梦》又不是学术论文。既然写小说可以索隐,那么曹雪芹写的小说《红楼梦》里有索隐的元素,读者、研究者对它索隐,是犯了什么学术王法呢?当然研究《红楼梦》可以有完全不同甚至相反的角度和方法,你不取索隐的方法,却不能禁止别人使用这一方法。何况我的研究虽然从索隐和考证两种研究方法中汲取了营养,其基本方法却是两个:一个是原型研究,一个是文本细读。尤其是文本细读。比如我对第十八回秦之孝写法的诠释,就是文本细读的心得。红学所校注本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