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误了两个小时,我站在大厅的柱子之后等了很久,直到看到他的身影匆匆穿过过道。
他变得高大挺拔,不再穿绚丽梦幻的巴洛克配色,一身简约的黑白灰。我所迷恋的,时时刻刻散发出橘子花香气的长发被随意地剪短。脸颊上的软肉消失无踪,他的颧骨凸显,冷峻锐利,不再是娇艳的玫瑰,而是冰凉的月光。
十年,第一次不是通过照片,我直观地感受到了他的变化。
那时候我就应该意识到,十年过去,他早就变得很陌生。
他离开的那些年,我从未放弃过对他的了解,我知道他早就不再以画画为主业,出国是为了修金融专业,如今接手了他家的企业,成为了和我一样的霸道总裁。
洛棠早就比晏云杉更像我的小玫瑰。
我们替身文渣攻就是这样,执着的爱着的始终是记忆中的那个幻影,读者总是骂我,将我的爱贬低到一文不值。
我有自知之明,我承认我的爱确实不高尚,我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自我中心者,读者骂的全都有道理,我全都认可。
但我并不认为我的爱是虚假的,我确实为了洛棠抛弃了自尊,即便这份爱只是出于自我感动。
这个世界上的评判太多,若是想要在他人眼中完美无缺,就需要把自己磨成一个没有棱角的球,每一次搓磨都要挫开皮肉,实在是太过痛苦。
我只在乎我重视的人如何看待我,我为他们保留我的棱角,因为他们说这样很好看。
我在乎的洛棠讨厌我如今的形状,我为他鲜血淋漓狼狈不堪,磨出了一个批,他仍然厌恶我,我不知道下一步应该如何做,陈助理说的很对,他就是绝不会原谅我了,但是其他我在乎的人呢,我变成了现在这样,他们也会觉得我变成了怪物吗?
我给我哥打了电话。
我说:“陆鹤闲。”
“应该没闯祸。”他说,“不然你会叫我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