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文风和前面有些不一样,因为我没太写过连续的动作,可以说是没有写过小说了,所以在努力尝试中

舔狗凤凰攻(有点长给个夹子):舔狗舔狗,舔到最后,啥都没有。

第2章脑洞下1 凤九,这是我亲手酿的蜜,我把这一罐赠予你可好?

好不容易摆脱了那条神经兮兮的臭蛇,还没等我走多远,又在走廊尽头遇见这只娘么唧唧的花妖。

植物藤蔓缠绕过走廊顶部交错横亘的木架,垂下它的纤细茎干,细藤上长有米粒大小的紫白花朵,经风一吹,会彼此摩擦发出极小的簌簌声。

我看到有些花瓣旋转着坠落,掉到我跌倒后变得狼狈脏污的衣服上。

只能说是孽缘么?原本不想见的人,现在一个又一个出现在我面前,碍我的眼。

美景在前,我却没什么心思欣赏,伸手拂去两肘处粘黏的花瓣,看它们落到地上,化为土壤养分的一部分。

毕竟一张被浓墨涂鸦毁坏的画作,不管在装裱前倾注了多少心血,不管它曾经期许的价值几何,脏了就是脏了,现在已是一文不值,不应该留在这间华贵府邸内。

再怎么想方设法去拯救,也只是把外来的美丽转化为同等分量的丑陋。

“花弦。”我站在原处,看远方光亮处的身影逐渐清晰,心情登时坏了下去。见他还点着眼尾那粒蝴蝶纹身,率先出声道,“今日是什么日子,连你也来堵我的路。”

我见他抬眼看我,那颗眼尾痣翩然若飞,衬得他脸上多一分娇艳,更加令我觉得扎眼至极,因此出口的话也无礼许多:“既非是你败犬乱吠之时,也不是见证我与竹君喜结连理的大好日子我实在想不通,有什么值得你特意来见我的。”

...

我想沉瑟说得不错,我确实意妄为惯了。我不在时,其他几人都能彼此相处融洽,虽不至于到煮茶品茗、弹琴舞剑互释前嫌的地步,却也是能缓着脸稍微交谈几句。

我却是其中一个另类,从不想着和其他人讨好关系。见了面,最好情况也是不冷不热刺上几句。若是那天心情不好,干脆直接拔剑和他们打个痛快。

我不喜花弦,一同我讨厌沉瑟,一点微不足道的小小理由,就足以让我看他们不顺眼。

花弦很美,他的美远超男女样貌的美丽,用浅薄文字无法精准去形容和描述。

我不喜欢,很不喜欢他这张和我风格迥异却不相上下的脸,但竹君喜欢。

他总是笑着去摸那张脸,用修长白皙的手指一点点去丈量描摹对方面部的轮廓。被我放在口中含吮过千百遍的指尖,碰上属于另一个男人的殷红嘴唇。

我见不得竹君同他人亲密,他身边应当只有我一人才对。

只爱我,只看我,许下与我相伴一生的诺言。

我无数次想不管不顾得冲上去,把他们二人分开。我要把竹君搂在怀里,让他将头贴在我的胸膛上,听清这颗心脏被嫉妒蚕食的疯狂跳动。

我在心里恶毒地诅咒花弦,恨不得这名成功勾引竹君的妖艳贱货七窍流血暴毙身亡,诅咒他一张脸变得狰狞丑陋,在死后浮肿到看不清原本模样。

但事实是我懦弱又胆小,只是站在原地看他们恩爱,双腿像是被无形的锲子钉在原地,因为我没有一个正当的理由去阻止他们亲热。

我是竹君的情人,花弦也是竹君的情人,我们都是可笑的其中之一,占不得竹君心里的唯一。

我和花弦,亦或是沉瑟、龙凌,在竹君眼里都是一模一样的。我爱的人最是公正不失偏颇,没有谁在他心里分量占比会更多些。

竹君看来时,我还要竭尽全力对他微笑,笑的幅度不能太小,不然竹君会缩在花弦怀里,皱眉问我是不是不开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