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主,很多应该都用的瓷碗碟吧?
她家这虽房子修了,但其他的还是和以前一个水平,这些人应该用不大惯。
她家应该慢慢的,把这些也买些好的,用来待客。
余满山把那盆蹄花汤放在桌子正中央,看大家都还没动筷,热情催道:“大家动筷啊,我家昨天杀的猪,这猪肉没膻味儿,是真的好吃,不信大家试试?”
余桑看几个大中地主家的儿子孙子的,没有老一辈老练,装不了样子,有些皱着眉,看着桌上几乎都是猪肉,心想这余家果然上不得台面,种菜发了点家,还是暴发户那个调调,这粗陶碗碟的,还不如他们家喂狗的碗。
这待客的,居然全都是猪肉!
还是请客呢,连羊肉都没一份儿的。
真是抠搜,果然还是暴发户,房子虽然修得好些了,其余还是贫户的水平。
余满山没发现大家对于餐具的鄙夷,倒是感觉到大家觉得他家都是猪肉有些瞧不起。
还是万掌柜给余家面子,率先拿了筷子先伸向正中的蹄花汤,夹起一块来。
万掌柜家是开脚店的,家里也不算特别富裕,猪肉还是常吃的,也没什么瞧不起的,只刚刚看大家都不动筷,他自己便不好动筷了,听余满山这么热情催促,他便给这个面子先来,开个头,至少其他人怎么着也得做做样子。
他看着这正中的蹄花汤,一看就好吃,率先就第一个动这菜了。
潘夫子虽地位在盐滩镇高,但家里却不如其他大户人家富裕,猪肉也是常吃的,也给余家面子,第二个动筷夹向正中的蹄花汤,这蹄花一看就很耙,适合他的牙口,汤色也看着有食欲。
万掌柜吃完第一口,夸道:“真的好吃!大家都尝尝!这简直比我店里那些菜都还好吃!这怎么这么鲜啊?这真的是猪蹄吗?一点儿膻味儿都没有!”
他又立马伸筷子去夹第二块,还拿勺子舀了一勺汤。
第二块下肚,又把汤喝了,再道:“汤也这么好喝!太鲜了!是用鸡汤炖的吗?看着这汤色雪白,倒不像鸡汤啊。”
潘夫子也吃完第一块了,光是吃肉,就觉得很鲜,看着像猪蹄,却没膻味儿,那猪蹄的皮肉,口感滑嫩,鲜香而不腻,听万掌柜这么激动地夸,他也跟着尝了碗汤。
余桑紧听着他的评价,只听潘夫子叹道:“这粗陶盆,实在是配不上这美汤......”
余桑:“......”果然是文人。
不过能得他一个“美”字,就是很不错的了!
她不信这潘夫子没吃过比这更好吃的,只不过食材不一样,而且一般人家,很难做到对菜品鲜味儿的追求罢了,像高汤之类的,都是富贵人家才用得起的,她这自制味精才是发挥了很关键的作用。
余满山听两人这么评价,心里自是高兴,但也意识到,自家的餐具是上不了这群人的档次的,他心里记下了,要不是听潘夫子这么说起,他一个田舍汉,哪里能意识到这些,也再次感受到,这门第之间,各方面都差距巨大,不是修个房子就能追上的,简直方方面面都是人家底蕴的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