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来觐见先王,来来回回盯着他的玉玦许久,若有所思,说是在哪里见过。

先王听?其所言,面色骤变,当?日便将他的玉玦收起,不肯再予他。

直至先王溘然长逝,都未曾将此玉玦还给他。

洛襄自小为了压制身上恶症,遁入佛门,对?这位先王并未有多大印象,亦无甚感情留恋。只是认定?自己身世必然与之有所关联,才必要走一遭乌兹王庭,掩人耳目地取走此玉玦。

他敛眸,将玉玦收入袖中,淡淡道:

“这本就是我所有之物,你此去只是替我取回,不算偷盗,不为犯戒。”

比丘拱手一拜,了然一笑,回道:

“既是佛子之物,我必当?守口如?瓶。三年前多亏佛子照拂,收我为僧,否则我就不是被人打死,就是饿死街头了。此行?能为您所用,我感激不尽,就算有偷盗之罪,也该报在我身。阿弥陀佛。”

待那比丘走后,洛襄将另一份绢帛置于掌心,解散红绳,摊开一阅。

白绢帛内里是赤底金字,两侧绣有青蓝花纹,底下刻有国之印信,是乌兹王亲笔的国书。其上用乌兹和莎车的文字写就了一桩儿女姻缘。

竟是以国书之仪备下的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