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只眼。
动物有灵,旧小区的叔叔阿姨们也信这一点,总归流浪狗虽然偶尔凶了点、吵了点,但实则友善,见着院里怕狗的人都绕着走,一点儿不碍事。
不过今夜倒是新鲜,那几声狗叫略显窝囊,只在外边哼唧了几声,便弱了下去,像是被欺负、恐吓了似的,很快就没了动静。
至于那时候已经抱着被子翻了个身继续睡的阿舍尔也提不起细思的劲儿,只珍惜着后半夜的静谧,又一次落入深度睡眠。
难得的休息日,闹钟被阿舍尔前一晚就取掉了,等他一觉睡到九点多,这才懒洋洋爬起来,洗漱后凑合给自己煎了个鸡蛋,等早饭后换了衣服,准备散散步,顺便在外面解决了午饭。
煎蛋大概算是阿舍尔厨艺的极限了。
顶着明媚的日光,和邻里点头打了招呼,等离开了晃动着人群的小区,走在县城里的街道上时,那种被注视着的感觉又一次降临。
阿舍尔抿唇,猛然回头。
这一次,青年看到了一只乖巧坐在他身后三米外的狗。
……有些像狼狗?
体型相对健壮,仰头坐在地上时比成年男性的膝盖还要高出很多,棕色、黑色相间,三角耳高高竖起,毛发有些杂乱,却意外地干净。
这只狗看起来很严肃,莫名给阿舍尔一种有编制的气质……形容起来,大概就是很正派的架势。
站着的青年,坐着的狗,他们就那么在原地对视了片刻,前者率先移开目光,扭头继续往散步的地方走;后者则晃了晃尾巴,四肢着地,静悄悄跟在青年的身后。
一前一后,走在前面的像是贵气的王子,跟在后面的倒是像严肃的护卫。
阿舍尔没理会身后的狗,他虽然招狗待见,心里也喜欢狗,但独居至今还没升起过养狗的想法,便任由对方跟着。
这样偏远的小县城倒也有好处,街道上的管理没有大城市那么严格,流浪的猫猫狗狗随处可见,因着地方小、住民不算多,大家街头街尾相互认识,甚至不少流浪的小生命都能在这里遇见好心人。
至于每几个月出来一次的捉狗队,也是了解自家县内的住民情况,说是抓狗,实则真抓不了几只,以至于这偏远地带的小县城被周围人亲切地称了一声“小狗镇”
荒凉落后,没什么娱乐的东西,但就是狗多,这两年倒还真有大地方来的网红打卡拍照。
老一辈的不懂什么是网红,但听年轻人说这能带动镇里的经济发展,便也乐见其成。
于是,一路走到散步的公园,再去书店晃了一圈,手里提着几本打发时间的闲书,阿舍尔转头去市场提了一袋鸡蛋。
在此期间,身后的狗一直跟着,虽是流浪的身份,但意外礼貌,只不远不近缀在阿舍尔身后,会让路、会过马路,那股伶俐劲儿讨人喜欢得厉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