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节(3 / 5)

方十六,许给镇国公为妻,如何?”

凌安之当即心下一惊,他瞬间愣了愣,心中电光火石的开始思索,毓王果然是下了血本,为了求得边疆重臣,竟然把恩宁公主献了出来。

毓王如此说,估计也是景阳帝的意思。

恩宁公主是长公主,娶了公主他还敢随随便便死个少女吗?当然不敢,公主别说香消玉殒,碰掉几根头发都可能是死罪。

驸马这个称呼,听起来有点威风,可谁都知道,就是公主帐下的下人,君臣之分,存在的意义就是伺候好公主,家里家外,毫无尊严可言。

娶了公主也不可能回得了安西了,要常驻京城,顶多遥领安西,毓王需要他的冲锋打仗的时候,再出去当一个出头鸟。

他突然想到临行之前余情的谆谆嘱咐,说无论毓王说什么,千万也要一口答应,还说以后在太原等他。

难道是余情已经猜到了吗?

可能以后再相见,也只能是他借故出了京城,才能在太原私会了。可能几年才能见一次,比牛郎和织女还不如。

娶妻得公主,平地买官府。

他敢娶了公主之后还不曲意侍奉,像随便扔着杜秋心一样冷着吗?当然不敢,公主一个御状,当即便够他下天牢大狱。

就算是他能忍着凑合过几年,可如果添了子女,他还能狠得下心来对孩子的母亲不管不顾,不要自己这张脸吗?

天理人伦,应该不会。

所以总不过是余情在太原等他几年见了他几面,之后也许会像他和梅绛雪一样,几年不见。

余情对他,爱恋多年,当年不顾大户人家女子的矜持,对他眷恋纠缠,而今已经把他的名字刻在了骨头上,如果被横刀夺爱,还要听着他在京城娶妻生子,心里会如何呢?

不知道为什么,他突然想到刘心隐过早斑白的头发。

就算是娶了恩宁公主,难道许康乾就能忘了他大哥凌川的死因,全无芥蒂了吗?也只不过是听说他是私生子,和父兄关系不好,所以才暂时无视他们兄弟亲情吧?

到时候想给公主换一个驸马,可能比给公主换一身衣服还简答些。

毓王看他只是愣了一瞬,殊不知他心下已经百转千回,他当下双膝跪倒:“臣多谢殿下恩典,不过…”

毓王一挑眼眉:“不过什么?”

凌安之好像是下了挺大的决心,才说出口来了似的:“臣…没脸说。”

毓王示意左右退下:“这回说吧。”

凌安之一张脸通红,似怕被人听到似的左顾右盼,直接双膝跪倒道:“臣早年孟浪,经常夜御数女…为求持久,以药维持…,身边女子,多有…被蹂/躏死者,此事安西各省皆有耳闻。”

毓王其实多少也听说过凌安之色字当头一把刀,打小便不老实:“将军倒是直言直语,不过大丈夫不拘小节,少时新鲜,成年稳重了改过便是,而且公主自有填房丫头相赠。”

凌安之一头磕在地上:“殿下,我已经药石伤了根本,现在…男女之事上无能无力…,已经几年没碰过女子了,去年殿下送至府上的六个美人,也全部无福消受。”

那六个美人确实送过去之后就在凌氏灭门惨案中香消玉殒了,传出来的消息还是西北侯和父亲关系不好,只回过一次家。

毓王微微眯了眯眼,眼中似有毒蛇的蛇信闪动,他居高临下的看着跪地的凌安之,总不能现场除了他的衣服检验一下,一个男人竟然能拿出这种借口来拒婚,脸都不要了,看来原因只有一个——不愿意和他成一丘之貉。

可凌安之确实是一个能打的,思及至此,毓王将一身杀机全收了起来,伸手相搀道:“镇国公,这…怎能如此啊?估计也不一定是药石伤身,和连年征战过于劳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