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龌龊的所在,我想。)她的肤色是那么的白皙,只有龌龊的思想给糖衣包裹着。一切都是龌龊的,连这里的音乐也是。(墙角也许会有好奇的蜘蛛,正在偷窥人类的疯狂。)感情脱去衣服,抓不到任何东西来掩饰它的羞惭。年轻的时候,笑是一种力量。年老的时候,白发是一种讽刺。只有对于那些中年人,酒遂成为最好的伴侣。表已停。鼓手的脸色依旧那么健康。谁还记得江南的杏花与春雨?谁还记得小河里的脚划船?一个秋日的傍晚,狮子山下的庙宇,晚钟铛铛,林中的群雀同时惊飞。我向往于庙堂里的宗教气氛,又不能凭借菩萨的指引摆脱现实的苦难。后来,我学会吸烟。后来,我学会到小舞厅去购买廉价的爱情。后来,我学会从银幕上追求童年的梦。后来,我学会撒谎。后来,我学会喝酒。酒带给我一个彩色的境界;又带给我一片空白。
那时候,我年纪刚过二十。霞飞路上的梧桐树。亚尔培路的回力球场。“弟弟斯”的烤小猪。五十岁出头的白俄女人。越界筑路的赌场。“伊文泰”的胴体展览……都是迷人的,都不及酒好。那是一个有着厌世心情的舞女,她说她喜欢我的眼睛。然后我们有了不经意的约言,在兆丰花园的大树底下。我不知道她有一张善于撒谎的嘴,甘愿做她的奴隶,将自己的一切都交给她了。
她常常带我到“洪长兴”去喝酒。.我竟没有醉过一次。我一再夸耀自己的酒量,她却笑眯眯地对我说:有一天,你会醉的。过些时日,我果然醉了。那是她辍舞的日子,当我知道她决定嫁给棉花大王时,我独自走去“洪长兴”,醉得连方向都辨不清。那时候,我年纪刚过二十。从此,酒变成一种护照,常常带我去到另外一个世界。我未必喜欢空白似的境界;只是更讨厌丑恶的现实。
有一个时期,我习惯在雾里重庆喝白干。有一个时期,我习惯在雨中故乡喝黄酒。有一个时期,我几乎每天坐在尖沙嘴的那家小餐厅里喝威士忌。然后我结识一个虚荣无知的女人,我以为她是十分善良的。她劝我戒酒。我戒了。然后我们结合在一起。我发现她对幻梦的追求不遗余力。有人说:她被一个抽鸦片的老戏子糟蹋了,有人说:她用自己的青春去勾引老人。总之,都是丑恶的事情。我想到了酒。当我离开那个女人后,悲剧不可能变成喜剧,酒则像剪草机一般,将路上的荆棘剪平了。不过那颗心,却从轻快的“玫瑰期”转入忧郁的“灰色季”。朋友们说我是傻瓜,我不肯承认。我常常对自己说:有一天我会重获失去的源泉。
好几次,我欲重建一座城。大雨倾盆时,力量投入酒杯,猎者的枪弹未能命中,那野鸭仍在空中振翅而飞……那些都是过去了的事,想寻找它的细节,竟会如此困难。往事如街边的行人,刚遇见,瞬即离去。只有太阳会去了再来;人的道路绝对不是一个圆圈。开始与终结,只是一条线上的两个点。我是颇有几分胆量的,一度在这条线上舞蹈过;受过几次惊吓后,也怯弱似老鼠了。日子像水般流去。日子像长了翅膀的鸟类飞去一个遥远的地方。
我曾经见过不少奇事:一个站在太阳底下的人竟会没有影子;一个眼睛里会伸出手来的白粉道人;一个因为忍受不了饥饿而将自己的灵魂出售给魔鬼的学者;一个没有心脏的举重家;一个动了真感情的女明星……这些都是记忆中的火花;偶然的一现,也能产生奇趣。但是记忆中并不完全是这种奇趣的火花,相反,大部分倒极其冷酷无情。我不能不喝酒。我不娥爵找自己,宁愿经常遗落在一个不可知的境界。我的伴侣,看来是个很有趣的女人。我不知道她姓什么叫什么;更不知道她怎么会跟我在一起的。
我拿了一百块钱给她,她笑得很媚。我吩咐伙计埋单,只想回家去用睡眠来忘掉自己。我认为这样做,对我也许会有点益处。当我清醒时,我发现她依旧睡在我身旁。我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