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说是让我们学一技之长,以后出去了可以用上。”
“还让你们干什么了?”
“没有……他们说,只要肯合作,三年以后就会放我们出去,到时候还会给我们一大笔钱。”
“合作什么?”
“合作就是服从安排。”
“说具体一点!”
“服从安排就是……如果他们把某个女的安排给某个男的,男的就必须想办法让她尽快怀孕,如果女的不配合,男的可以采取任何手段……”
“为什么要尽快怀孕?”
“不知道……他们可能想要孩子……他们说,如果女的生了孩子,孩子要无条件交给媚娘,然后我们可以获得一大笔钱。”
“渣渣”的这个供述,让警方联想起巴碧晨夫妇没有孩子这件事。
然而,如果只是为了孩子,他们完全可以通过领养等合法途径去解决,为什么要采取如此匪夷所思的方式甚至不惜草菅人命呢?
“那3个女孩就是这个原因怀孕的吗?”
“是。”
“她们竟然愿意把自已生下来的孩子送给别人?”
“不知道……可能吧……大家都是没有办法,生完孩子可以早点出去。”
“更主要的原因是还可以得一笔钱是吧?”
“渣渣”低头不语。
负责审讯的警员气得直摇头:“真是太天真了!……说说被你害死的那个女孩吧!”
“渣渣”支支吾吾,终于开口道:“那天晚上,那个女的刚被带进来就大闹四合院,可能因为她太犟了,很快又被带走了……之后我本来已经睡了,但是突然有人来,把我带出了四合院……当时我被蒙着眼睛,直到站在一间屋子门口,我的眼罩才被摘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