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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陈宗礼不爱凑热闹,普尔斯初来乍到,无论如何都要尽尽地主之谊。

陈一诺看着陈宗礼,给出折衷方案:“这样吧,先送我们去酒吧,然后再送你和宗瑜回家?”

掏出化妆包开始补妆的陈宗瑜,说道:“我不回家,我也要去酒吧!”

“……”

陈一诺彻底尴尬了,普尔斯却因为多了一个同伴非常得意。

说道:“那我们去酒吧天伦之乐,你回家孤独终老!”

“……”

陈宗礼扯着嘴角,屈服道,“去酒吧!”

第62章

本来,陈宗礼以为的去酒吧,是字面意义上——喝酒的地方。

没想到,普尔斯选了一家“迪吧”。

陈宗礼五行缺“闹”。

所以,当他走进这间充斥着人、酒精和荷尔蒙的迪吧,第一反应是头疼。

哪怕他们开了一个VIP包间,无孔不入的“咚次哒次”还是会钻进耳朵里嗡鸣。仿佛外置一个心脏,在你耳边360度无死角剧烈跳动。

坐下不久,普尔斯就迫不及待拉着陈一诺往外走:“一诺,走吧,我们去舞池!”

刚好,陈宗瑜去酒吧门口接庄嘉轩,如果他们去舞池,包间里,就只剩下陈宗礼。

一边是久未见面的好友,一边是骑虎难下,待在酒吧的陈宗礼。

陈一诺左右为难,他跟普尔斯说:“要不,先等等吧。现在舞池里的人也不多。”

普尔斯看了眼陈宗礼,瞬间明白陈一诺为难什么。故意激他:“不是吧~还要报备??”

“哎,一诺的哥哥,你一个人不害怕吧,让一诺陪我去舞池呗?”

陈宗礼脸上的神情,陈一诺从没见过,阴冷阴冷的。

他伸手从雪茄盒里选了根大卫朵夫,一手捏着雪茄,另一只手熟练地拿着喷枪烤雪茄脚,漫不经心:“我害怕,让陈一诺留下。”

普尔斯和陈一诺都没想到,大马金刀坐在沙发上,叼着雪茄的陈宗礼,嘴里会说出:我害怕。三个字。

说话和人设反差太大。

普尔斯低声问陈一诺:“你哥什么意思?!”

陈一诺也不知道,他以前跟老王也经常出去玩,陈宗礼不是这个反应。今天这是怎么了?

他坐到陈宗礼旁边,带着笑脸商量着:“哥,我先陪普尔斯下去逛逛,待会儿上来陪你,行吗?”

手里的雪茄被燃出猩红,陈宗礼眯着眼睛,细细吸了几十秒,浓稠的白烟在口鼻缭绕。隔着烟看陈一诺的脸,谄媚中带着讨好。

他要是像普通弟弟一样坚持:不管我就要去玩!然后头也不回地跑走,那多好。

偏偏陈一诺不是普通弟弟,商务谈判时软硬兼施,全是心眼,跟他谈判时身段很低,眼睛湿漉漉的,生怕他不高兴。

有这样的弟弟,再强硬的陈宗礼,也只能认栽,他摆摆手:“去吧。”

陈一诺有些犹豫:“真的?”

陈宗礼含着雪茄的嘴角扯了扯,有些生气:“那我反悔了……”

没给他反悔的机会,两个“好朋友”勾肩搭背离开了包间。

关门前,普尔斯眼睛直勾勾地看向沙发上抽雪茄的陈宗礼,对方也刚好看过来,平静无波的上斜眼,忽地闪出两把刀子……

普尔斯立刻回头,被着这记虚无的眼刀,刀出一身冷汗。

……

“哒哒!我们来了!”

陈一诺刚离开,吵闹的朋友庄嘉轩,牵着他吵闹的女朋友——他妹陈宗瑜,双双从舞池回来,浑身上下散发着恋爱的甜腻。

假画事件后,陈宗瑜多年暗恋成真,如今瞒着母亲跟庄嘉轩蜜运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