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无论是名仕还是英雄,任何滚烫的血,都不能在这把名刀上留下痕迹。
绯刀,永远锋利干净,一往无前。
但是。
顾斯闲把刀竖起,轻轻嗅着刀尖
母族流传千年,不曾留下任何多余味道的传世名刀。
刀尖却留下少年人的那一瞬刚烈的血味。
这是少年心头血的味道。
是侵入骨髓的,让人神魂颠倒的滋味。
这些天,他翻来覆去的擦拭,然而无论用什么,都没有办法让刀尖上的那抹暗香消逝。
于是他把母族有关绯刀的古籍请了出来。
名刀有灵。
他取出少年一管血,敲碎在刀刃上,如古书所言,让那血色浸入刀身。
一霎刀刃嗡鸣,原来黑铁质感的武士刀,猛然褪去了它大马士革刚的外皮,浮现出了凶戾而妖异的绯色,浓香铺散,似闻朱雀嗡鸣。
顾斯闲修长的手握住刀柄,冷冷一挥,刀锋从下方陷入结实的实木案几,宛若穿过柔嫩的豆腐,毫无阻碍的穿几而过,斜刺的剑光挑起桌上血色香烛微暗的灯花,火光微撩,浓郁透骨香的滋味霎时间满溢屋中。
绯刀发出了仿若饮血般舒适的嗡鸣。仿佛叫嚣渴望更多鲜血和骨香。
“原来这便是。”顾斯闲唇角弯起,“母族传世以来苦苦寻找的,用以养绯的透骨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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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住冷冷的自己,
呜呜多留评啊这对我真的很重要
第三十香
古书有言。
朱雀赐果,食之,透骨则生香。
透骨香香浸水愈浓,遇色则蔓,香主情绪起伏,香气亦能使人神魂颠倒,痴狂如奴。
香可养刀,也可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