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军,还有多久可以到吕梁?”刘景周在上次斗将之后,薛尉便递了折子为她请封武威少将军,现在已是正三品的军职了。
刘景周答:“如今不过走了五分之一的路程。”
大军行军速度已经够快了,萧存玉知道自己是在白着急,她抓紧手中的缰绳,遥遥看向西北方向。
突袭、攻城、支援、战场上瞬息万变,萧存玉想起薛尉曾提起过的义军,义军未必是真的义军,危难之时很有可能变作刺进临汾的敌军。
但,兵无好坏,道有善恶,不管“义军”首领究竟所图为何,率土之滨,莫非王臣,他既领着虞朝的子民为兵,就必须为虞朝而战,否则便是亟需被清理的叛军。
虞朝人与阿史那孛合作唯一的原因是利益,但突厥人能给他的,虞朝只会给得更多。除非“义军”首领和朝廷有不共戴天之仇,否则她实在不愁“招安”不了他。
众将商议之后,一个飞骑尉自告奋勇承担了去给义军送信的任务,他带着一封言辞恳切的书札和封书,骑了军中上好的马而去。
飞骑尉赶路的速度自不必说,他在马背上长大,马就好比他的亲兄弟一样。
但对于没有系统训练过的人来说,骑马便成了一件很痛苦的事情。
行军的第一天,萧存玉大腿内侧便被磨出了血,她自出生就没有骑过这么久的马,况且那里本来就嫩,细小的剐蹭都容易受伤,更别说这么剧烈的摩擦了。
她走得急,身上没有带药,只好找军医要来一罐外涂的药膏,每晚睡前粗粗涂一层。
这膏药本是用来治疗士兵拼杀时受的外伤的,味道很是难闻,涂上也是辛辣的感觉大于清凉。
更何况她每天都要骑马,就算一晚上过去伤势好了些,第二天也仍旧会被磨坏。
不过难好又怎样,五六天过去,她大腿内的伤口坏了好,好了坏,已然磨出了一层薄薄的茧子,触手是粗粝的硬,总算是不疼了。
山这边,她在风雨兼程地赶路,另一边翻过高山的何知云正站在吕梁城墙上,城下是绵延百里的军队。
身后,几个身上缠着绷带的小兵抬下去一个浑身是血的弓箭手,吕梁城的兵没有玄铁盾,粗铁炼成的盾根本挡不住突厥人可以三箭连发的天狼弓。
知云依稀记得破晓弓的制作图纸,从她画出来开始,工匠昼夜不辍地做起工,人人都熬红了眼,任是这样,东拼西凑得来的原料不过堪堪造了七百把。
七百把弓,对上阿史那孛围城的十七万兵马,脆弱得不堪一击。
沈雁抹一把脸上的黑血,声音粗哑:“这吕梁说是三万兵马,不顶用的老弱就占了一小半,满打满算不过一万七八千人,一万余人要在十七万人手心守城,没想到我第一次上战场,打得就是这么艰难的仗。”
知云用拇指和食指比划一下突厥大军的长度,漫漫无际的骑兵占据了她视野的全部:“物资也太少了,钱庄里的黄金换不成实打实的兵械和铁器,就是不值钱的烂石头。”
她虎口处是龟裂的伤口,在突厥围城第七天,吕梁便全民皆兵了,开始是青壮全部上城墙,后来变成了所有成人,再到现在,已然可以在城墙上看到小小的孩子背着石块在箭雨中穿梭。
知云不管陈敛的阻拦,也背着箭囊成为了守城士兵中的一员。
她舔了舔干涩的唇,回想起刚进城的日子,生出恍若隔世之感。
阿史那孛是在江婶子带她去马场时出现的,灰沉沉的天色掩盖了大军的行迹,也让陈将军错失了最好的求援机会。
风一样快的草原骑兵带着震天的金鼓声奔驰在城外野地时,城里的大多数人却还以为铁蹄跺地的动静是因为地龙翻身。
阿史那孛的第一波攻势在吕梁几乎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