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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仙佛祖能像虫王爷爷那样,赶走蝗虫,或如金瓜圣子那样,种出金瓜吗?

四郡常年缺水,金瓜不挑地,耐旱,且人畜不能喝的盐碱水,它能喝。只要不是彻底的干巴地,就能结出小瓜来。这玩儿在别的地方是水果,在四郡的许多地方,它是水源。

且白马商会四处购买荒僻村落的土地,移民于小城中,女子成了织工——毕竟关外人口有限,充满中原特色的棉毛纺织品,只有中原能织出来。

男子也受雇于商会,无人的荒地,被商会用来种植林木与药材,这些年来,不知多少荒芜的山头种出了满山绿,一些多年不下雨的地方,竟下起了雨来。

有脑子的官员看着辖区百姓的生活日渐红火,有的加入了白马教,有的却如坐针毡。

真怕白马教高喊一声“苍天已死白天当立!”,然后老百姓就跟着他们揭竿而起了。

“不许放下东西就跑!快追!”吴大老爷蹲在墙根下面,三更半夜地“抓人”。不过两年,吴大老爷又换了个工作。

这追的却不是毛贼,而是来道谢的百姓,白马商会(教)不收供奉。可从知道大祭司和圣子就是他们教的后,就总有老百姓来供奉东西。一刀腊肉、两个鸡蛋、三个白馍,甚至一壶还裹着泥巴的老酒,这却是百姓最珍贵的。

教内众人就和百姓们,干起了“仗”。

其实这事儿有专人负责,不需要他一个分会的会长亲自来看着,可吴大老爷就是喜欢。

吴大老爷自己都觉得这八年(从夭族出现开始)的日子过得很神奇了,他本以为自己该是颐养天年的年纪了,谁知道老了老了,却圆了年少时四出游商的江湖梦,还以半点武功都不会的身份,成了坐镇一方的知名人物。

吴家做商人的时候还有几分遮掩,后来吴大老爷当了分会长,“我是夭族奸细”这几个大字,就是直接顶在脑袋上了。

他们家却一天比一天过得滋润,他的大儿子,甚至以商人之子的身份,娶了凌侯的小女儿,虽是庶女,但商户人家自然是娶回来当仙女一样好好养着。

五年前,吴大老爷成了闯荡关外的商人,带回了中原长期难以得到的种马——狼部少量出售的马匹,公的都是骟过的,母马则几乎不卖。

吴大老爷那时候问大祭司,不怕朝廷养马,挥军南下吗?

敖昱直接懒得搭理他,挥挥手就让他滚蛋了。

苹果醋看着吴大老爷,心有戚戚,无奈没办法握手。

吴大老爷见大祭司这个态度,回来一咬牙,就直接把马交给凌侯了,然后……到现在也没听说中原建起什么大规模马场。吴大老爷很想知道那些马都去了何处,可他一如既往地忍住了自己的好奇心。

更何况,总归这结局是没能成规模养起来的,就算知道了它们的去向也不过是让自己闹心罢了。

至于建立起白马商会,吴大老爷本来以为会是一件十分困难的事情,谁知却容易得很。

基础还是白马国建起来的,那时候白马国的“教徒VIP会员模式”初步建立,不止西域过来的商人觉得这个挺好用,就是中原出去的商人也觉得挺好用。

毕竟对于信仰这件事,中原商人比西域商人更灵活。他们讲究的是逢庙必拜,不要神仙多灵,只求神仙别多事。

当商人们回到中原,白马教本该失去了作用,可是,人本身就是一种很喜欢攀交情,拉同类的存在。可在有利可图的情况下,商人往往也是最会变通的团体,“同为白马教徒”不知不觉,成了很多北方商人进行更好合作的原因之一。

——这个前提也是白马教对于各级教徒,有着严格的审核制度,财产的、诚信的等等(苹果醋:要用积分换的)。越高级的教徒,至少在表面上越值得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