枪战发生,就难免有人死,人死了,屋子就会空下来,越来越多的人抱着和萝丝一样的想法进来占据空屋子,运气好的人如愿以偿,运气不好的,在悄悄推开一扇门之后被突然出现的枪口抵住,被杀,或者刚睡上床没几天,就被久不归家的雇佣兵发现,一枪=爆=头。

这件事本来和萝丝没什么关系,她几乎天天在屋内,只有在拿物资的时候会出门,为了防止别人闯入,她还特地写了张纸条贴在门口,但这样的善意和不想惹麻烦,在别人眼里就变成了软弱可欺。

她是个女人,女孩,年纪小,孤身一人,不是雇佣兵,不是谁的情人,只是活在这里,死了也无人在意,那么,他们凭什么不去侵占她的地盘呢?凭他们的良心?谁在哥谭说良心,谁就是蠢货,白痴。

于是,在萝丝拎着物资,踩着外面咯吱咯吱响着的铁皮楼梯推开屋门,想回到屋内的那天,凌晨四点多,天黑的还像墨,迎接她的并不是比外面稍微温暖一点的屋子,而是在开门那一刹那响起的枪声。

凌晨四点,她颠倒的作息虽然能让她清醒,但却不足以让她,也本就无法让她快过子弹。

于是,在她的肩头炸开了一朵血花。

痛楚和怒火一同到来,在哥谭生活的两个多月,萝丝什么也没有学到,但却又学到了很多,这里的人冷漠,这里的人贪婪,这里的人只认准拳头和枪口,又往往甚至不认拳头和枪口,只认准利益,只在乎自己。

如果退让,那势必要步步退让,正如那个酒保所说,比起麻烦找上她后解决,还是一开始就不要让麻烦敢找她比较好。

许久没出现过的蓝色的光从她手心迸发,顷刻间形成一条缎带,在一片漆黑中冲向开枪者隐藏的地方,直接砸碎窗,把他从五楼的高度扔了下去,但她仅存的仁慈心,还在他要摔死之前垫了他一下。

而后,她捂了一下自己还汩汩流血的肩头,将子弹化作空气蒸发,再凝于自己的掌心,随手丢下,指尖在肩头的血洞停留一刻,让伤口愈合,而后,她从后腰抽出手=枪,握在手中,一步步小心翼翼地向漆黑的屋里走。

似乎没有人了。

正当她松一口气时,她身后突然响起凌乱的脚步声,她回眸,下意识打出一枪,落空,对方已经蹿出了门外,而同时,第一次开枪带给她的后坐力让萝丝没做好准备的手臂发麻,她皱了皱眉,没顾及这些,拔腿向前追,但这时,楼下已经传来男人的惨叫声。

她心头一跳,想后退,但腿已经迈出,半边身子跨出门外。视线猝不及防触及了一个不该出现在这里的人。

凌晨四点多的,冬天的晚上,天黑的像是不会在天亮了,月亮挂在半空中,投下的光少得可怜,但足以照亮她眼前的一点颜色。

月光洒在外面露天的铁楼梯上,罩在距离她六七层台阶的男人身上,他长得很壮,站在那里就气势十足,刚刚从屋里窜出去的男人现在在他脚下,连哀叫的勇气都没有。

但这一切本不该让萝丝畏惧,普通人不会让现在的萝丝畏惧,她只是不想杀,不是不能杀。

但红头罩可以。

她退后一步,捏了捏手上的枪,挣扎,犹豫了一瞬间,松开了手,任由手=枪从她指尖坠落,落到铁皮楼梯上,在这寂静的夜里发出一声脆响。

“我……没有恶意。”她憋了半天,才从口里憋出这样一句话。

红头罩不应该记得她,他不是疯子,不会对只见过一面的陌生人=拳脚相加,拿枪威胁,他看上去不像是这样的人。

但她还记得这个人当初是用怎样的语气和她说话,怎样恐怖地威胁她的,她不敢掉以轻心,甚至做好了回击然后逃跑的准备。

她咬着唇,等待他的回应。

在她等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