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萝丝却知道,它的确离开了。

在长久的沉默中,这空荡荡的房间里,只有滴答滴答,从她身上滴下的水声,以及她轻轻地,还算均匀的呼吸声。

她没再尝试在心中说话,转身走向了卧室,打开了衣柜,不顾这些衣服之前的原主人到底是谁,脱下了彼得的外套,换上了还算干净,没有异味,至少是干燥的衣服。

她坐在硬邦邦的床上,有一瞬间怀念佩珀家里柔软的大床,她曾和彼得皮特罗一起在那张床上看过电影,但是,她知道,她再也回不去了。

那道声音不会在这方面说谎。

所有人都忘了她,而为了不让他们想起来,进而影响其他普通人恢复记忆,她还要尽可能避开所有认识她的,可能认识她的人,尽力不要被监控拍到,要一个人再也没有外力会让她绝处逢生了。

她得靠自己在整个美国最恐怖,最危险的罪恶之城活下去。

可能吗?

怎么可能?

第49章 入世19

事实既然已经无法更改, 时间既然已经无法回溯,在这种情况下自怨自艾只是在自寻死路,那么剩下来的,便只有面对现实。

在平复心情之后, 萝丝先收拾了屋子, 清理了生霉菌的水池, 洗干净了池子里的餐盘, 把能洗的全都放进洗衣机,不能洗的则装进垃圾袋,再在清晨五点, 附近一点声响都没有的时候带出家门,扔到了污水横流的垃圾处。

在仔细搜寻后, 萝丝在床板的夹缝和床头柜里找到了大把大把成捆的美元, 枪和子弹则都被放在衣柜深处,推开衣柜挡板, 会发现里面是被挖空了的墙, 里面的武器更是五花八门。

当然,虽然很多,但萝丝觉得自己大概也没机会用到它们,比起从没接触过的危险武器,还是她自己的异能好用一些,不过, 在这种地方,变种人可没那么好混下去,所以, 出于谨慎,萝丝每次出门前还是会在腰间别一把手=枪。

这似乎是哥谭最乱的区域东区里最乱的一片地方, 里面鱼龙混杂,几乎每晚都能听见不远处响起枪声,附近自然没有便利店,但有酒吧,这里的酒吧也充当简单的物资供给处,给不能出去的通缉犯提供食物,但价钱会贵不少。

萝丝虽然不是通缉犯,但防范于未然,加上她人生地不熟,暂时还没有出去的念头,于是,她不得不在后半夜把自己包的严严实实去酒吧买东西,到了后半夜,即便是东区的酒吧人也不多了,有的也都是瘾君子和醉鬼,但即便如此,她还要刻意压低声音讲话。

但她本人身高不高,又很瘦小,女性的身份根本无法隐藏,一开始遇到了不少麻烦,比如酒保不愿意免费帮她带东西,要她付多点钱,她付了之后却又得寸进尺来摸她,还要借故克扣她的物品。

如果换做别的女人,酒保查理是绝不敢这样子对她们的。

在哥谭东区这种地方混下来的女人无一不是狠角色,要不是有人罩着,要不然就心狠手辣,能力超凡,她们自身就会带着一股不好惹的气势,即便表面温柔,内里却是危险的。

但萝丝,在他眼里实在太柔软可欺,看上去就像是个逃家的小姐,即便不是大小姐,也一定不谙世事,没在这里混过,不知道东区的险恶,这样的人在这里活不久,既然活不久,那为什么不让他先享享福呢?

然而,打碎他自得美梦的,是黑洞洞的枪口。

比他矮了一个头多一点的少女是,即便她把自己包的多严实,他也能看出她年纪不大,但现在,隔着一个吧台,她的手=枪从她宽大的袖口滑出一节,顶在了他的胸口。

她握枪的姿势有点别扭,暴露她还是小白的事实,顶的地方也并非致命处,即便挨上一枪,他也许也有办法反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