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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女人总能有办法弄到一些千奇百怪的书籍,包括逸闻轶事,故事杂谈和秘史大观等等,就连她手上的游记也能有各种不同的版本。

但自从上次的事件后,两人之间的关系就变得有些微妙。

她不待见慕容锦,而慕容锦似乎也羞于接触她,两人虽然在同一间小院里,却少有往来。

加上最近董芸给那人安排了一堆活儿,她一天天都得往外跑,同样忙得脚不沾地。

夏寻雁自然不会亲自去找她借书,都是翻来覆去地看,杏花见了,会自动拿回去跟慕容锦换一本新的。

她透过窗户,目光不经意间落在了斜对面那扇紧闭的门上:“她还在外头忙?”

杏花摇头:“锦儿姐姐去吃酒席了。”

夏寻雁道:“这个月她都去了三四趟了,怎么晋城有这么多酒席要她去吃?”

杏花笑了:“您不知道,现在晋城的百姓都传开了,说是城内城外但凡有红白喜事,请帖未至,疯狗先到。”

夏寻雁好奇追问,“这是何意?”

“是说锦儿姐姐热衷吃酒席,不管哪家办酒,她寻着味儿就去了。”

“可为何把她叫做疯狗?”

“锦儿姐姐有个外号叫追风女侠,这些年来她行侠仗义,深得晋城百姓喜爱。不过也因此得罪了一些地痞流氓,那些人惧怕她,便恶意中伤,说她见人就咬,活脱脱就像一条疯狗。后来锦儿姐姐知道了这个叫法,却不以为意,反倒以‘疯狗’自称,随便百姓叫唤,久而久之,就传成了这样。”

夏寻雁愣住了。

她向来清高自持,旁人却以为她淡薄,可事实上她对名誉极为看重,尤其珍惜羽毛,极不愿被人污名化。

可居然有人以疯狗自居,着实让她大开眼界。

“她家里又不是没吃的,干吗那么热衷去吃别人酒席?”

“我也不知道,可能是喜欢热闹吧,她自诩江湖儿女,大口吃肉大碗喝酒,在家里,被江姨拘着可能觉得不够畅快,在酒席上抢着吃,那才叫一个香。”

疯狗?锦狗?

夏寻雁舌头微微弹了弹,这两个词在她舌尖上跳跃。

好像叫起来还挺顺口?

正说着,大院门口摇摇晃晃走来一个身影。那人扶着墙,步履蹒跚地走向隔壁的屋子。

远远望去,脸上两坨红红的,格外显眼。

杏花眼尖,小脑袋立刻从窗口探了出去,清脆地叫唤道:“锦儿姐姐——”

听到杏花的呼唤,夏寻雁下意识转过头,背对着窗口。

慕容锦听到杏花的声音,努力转过头来。

她眯着眼睛,费了好大劲才看清楚窗口上探出的小脑袋,笑道:“呀,杏花啊,你吃了没有?你锦儿姐今天不小心喝多了,忘记给你打包大鸡腿了——”

说着狠狠地打了个嗝。

杏花捂嘴偷笑,“我吃过了,锦儿姐姐下次吃酒也带上我一起嘛,我也想见识见识那大场面。”

慕容锦一摆手,豪气万丈道:“行,下次带你。”

说着,踉踉跄跄进了屋,啪的一声又把门给关上了。

夏寻雁见慕容锦进屋了,这才又直起身子。

看着紧闭的房门,心道:这疯狗一点都不疯,至少每次喝酒回来,从不说醉话,关起门来倒头就睡,也不闹,好喝酒的人还能保持这份体面,可真是难得。

杏花转过头来,看着夏寻雁道:“夫子,下次要是城里有酒席,让锦儿姐姐带咱们一起去嘛,你也一起去,好不好?”

夏寻雁对杏花这小姑娘是当真当成自己的亲妹妹看待,那日她和慕容锦出来,打开包袱后,看到她在包袱里给自己偷偷塞了碎银子,当时就忍不住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