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为以激进革命立场与改良派论战的好手。

不过,章太炎的激进与其说在于自由民主,不如说更多地在于其强烈反满的汉民族主义国家主义。因此他对黄宗羲激烈反君权的古儒民本言论,远不如对其他晚明遗民的兴汉反满言论感兴趣,自谓:“康氏之门又多持《明夷待访录》,余常持船山《黄书》相角,以为不去满洲,则改政变法为虚语,宗旨渐分。”在这里他通过人为制造黄(宗羲)王(夫之)“相角”,明显地把民本民主诉求与民族主义诉求区分开来。他曾明确说:“吾所谓革命者,非革命也,曰光复也,光复中国之种族也,光复中国之州郡也,光复中国之政权也。”

在“欧风美雨”的明治日本,章太炎无疑也接受了许多经日本转手的“西学”中的自由个性之教,他著有《说我》《明独》等文,鼓吹个性解放和个人意识的觉醒,在这方面也算个启蒙大家,而且相当激进。但有趣的是,他在“群(共同体)独(个人)”关系中一面极力弘扬“大独”(激进个人主义),一面却又力挺“大群”(国家至上、军国主义),只用个性解放来摈斥“小群”(在他看来宗族、乡里乃至党派等皆属之)。在这方面,中日两国的“法家”传统都给他以强烈影响。徂徕学、明治维新与中国的“脱儒入法”之一脉相承,可以从章太炎此语证之:“孔教是断不可用的……程朱陆王的哲学,却也无甚关系……日本今日维新,那物茂卿(即荻生徂徕)、太宰纯(即太宰春台)辈,还是称颂弗衰,何况我们庄周、荀卿的思想,岂可置之脑后?”

于是,章太炎得出结论:“大独必群,群必以独成……由是言之,小群,大群之贼也;大独,大群之母也。”激进个人主义就这样转化成了激进的国家主义。

无怪乎王元化先生曾经以章太炎及鲁迅等章门弟子为例,解释“五四运动为什么反儒不反法?”他说:章太炎著的《秦献记》《秦政记》等,对秦始皇取肯定态度。为了“克服所谓‘一盘散沙’现象”,他把“大独”与“大群”拉到了一起,共同对付“小群”。他反对亲缘宗族的所谓“小群”,这不仅是章太炎一个人的思想,康有为破九界倡大同说,谭嗣同申言“无对待”等,莫不如此。所以这是时代思潮,其产生有具体历史背景。五四时期为什么主张非孝而反对家庭?主张非孝的胡适、鲁迅在行为中却信守孝道。中国旧式家庭也未必像五四时代所讲的那么黑暗。只有梁漱溟对中国的家庭比较肯定,这几乎是唯一的例外。用上引的章太炎的说法,这个问题似乎不难解决。这就是他说的,“大独必须大群,无大群即无大独”。这是直接把大共同体和“个人主义”相联系了。“要实现大群,首先必破除小群自治;而所谓大独,即是从小团体、小宗派中解放出来,破除亲缘宗法的羁绊( 当时所说的封建,并非指西方的封建概念,乃是指我们的宗法制度,宗法社会)。这恐怕是五四时期把非孝和反对家庭作为反封建的一个主要原因。”

可见,“个人主义”只针对小共同体,不针对大共同体;只针对儒家,不针对法家,这并不始自陈独秀,也不始自新文化运动,早在20 世纪初就由章太炎等人倡导了。

而另一方面,只用大共同体来压制“个人”,不用小共同体来压制个人,乃至继续支持针对家庭、家族的“个人主义”,也没有终结于陈独秀,更没有终结于新文化运动。直到后来的左翼文化中,弘扬个性解放,支持“娜拉出走”,仍然是热门的主题。尤其是城市里和知识分子中,很多人就是从追求个性解放和个人幸福、摆脱包办婚姻和“旧式”家庭家族,反抗族权父权夫权家长权,抗婚逃婚离家出走,而走向了“革命队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