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来越困难、越来越牵强。那么,这两件事的影响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显然,国人“无视”华盛顿会议并不是因为列强没有让步,而是因为使其让步的,是国人(主要是新文化运动精英及其后续的国共两党)不喜欢的北京政府(贬义说法是“北洋军阀”政府)。而国人在列宁上台四五年后“才对十月革命愈来愈有兴趣”,也并不是因为这几年之后苏俄对华外交越来越友善和平等,而是因为上述国人对苏俄的社会改造和新社会模式越来越看好。

换言之,变化的动力主要来自“启蒙”本身,而不是来自“救亡”。不是因为西方对中国的威胁变得更大使中国的学习对象从西方转向更为友好的苏俄,进而学习目标也从西方式的自由主义转向了俄国式的社会主义,而是相反,由于国人启蒙兴趣转向“社会革命”,导致国人、主要是新文化精英的“救亡”抗争对象从俄国人那里移除,而集中对准了“西方”。

但是这个时期“启蒙”究竟发生了何种变化?其动力又何在?所谓“压倒启蒙”如果说是压倒了自由主义的启蒙,难道巴黎和会前后国人真的出现了追求民主、平等、民族复兴和社会主义,而不再追求“自由”的转变?

这自然涉及到什么叫“争取自由”。典型西方自由主义所讲的自由不同于“多数决定”的民主,也不同于“国家的自由”“民族的自由”这类“集体自由”概念,而是与个人主义、个体权利、个性解放相联系的个人自由概念。革命尘埃落定后,中国建立的苏联式体制确实一度压抑这些东西。但是要说新文化运动,包括巴黎和会以后“向左转”的新文化运动不包括这些东西,显然也不是事实。尽管陈独秀的“德先生”“赛先生”之说脍炙人口,使得五四运动追求“民主与科学”成为习语,但是如果以为五四运动,包括其中的左翼就回避个人自由,或者把个人自由看得很次要,甚或像甘阳那样断言五四运动只讲民主不讲自由,那就大错了。

事实上根据大规模近代语料数据库进行的词频分析,“自由”“个人”“自由主义”“个人主义”“个性”等概念,其实都是在新文化运动之前不久才引入中国、而在新文化运动中大行其道的。而“民主共和”传入中国则要早得多。从鸦片战争后不久徐继畬就称道美国的“推举之法,几于天下为公”(《瀛环志略》);薛福成说西方“匹夫有德者,民皆可戴之为君”;张树声极言西人“论政于议院,君民一体,上下一心……此其体也”(《张靖达公奏议》卷八);郭嵩焘赞叹英国“国政一公之臣民,其君不以为私”,“臣民一有不惬,即不得安其位”(《伦敦与巴黎日记》);直到谭嗣同说:“君也者,为民办事者也;臣也者,助办民事者也。赋税之取于民,所以为办民事之资也。如此而事犹不办,事不办而易其人,亦天下之通义也。”(《仁学》)总之,西方的统治者由选举产生,议会掌权,君主虚位,民权强大,令苦于专制的国人羡慕。这已然久矣。

然而“个人”的概念却传入很晚。1907年鲁迅曾指出:“个人一语,入中国未三四年,号称识时之士,多引此为大诟,苟被其谥,与民贼同。意者未遑深知明察,而迷误为害人利己之义也欤?夷考其实,至不然矣。”按此说来,“个人”的概念是20世纪初传入的,而且初时很受抵制。正是新文化运动改变了这一局面。所以,后来新文化精英们常以个人解放作为新文化运动的首要特征和主要贡献。如胡适认为:“民国六七年北京大学所提倡的新文化运动,无论形式上如何五花八门,意义上只是思想的解放与个人的解放。”茅盾则说:“从思想上看,‘五四’的建设就是‘人的发见’和‘个性的解放’”,“人的发见,即发展个性,即个人主义,成为五四时期新文学运动的主要目标”。郁达夫也说:“五四运动的最大的成功,第一要算‘个人’的发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