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情境,她本来怕得不行,可想起自己有刀,忽然就没那么怕了。
听到这句话,珊瑚想起来了什么,忽然道:“对了,方才齐姑娘来过。”
沈兰宜微讶,反问:“她怎么来了?”
“说是走镖回程正好路过,听说夫人你现在在这里,本有事想当面说。我以为夫人回来得晚,还要歇着,所以没去叫醒你。齐姑娘走着镖,要赶开城门的时辰,所以没留着等。”
“来喊我你就发现我不在了,”沈兰宜抿着唇笑了,又问:“她可说了是什么事儿?”
珊瑚点头,从怀里摸出一只竹筒,还不忘八卦道:“我瞧见齐姑娘那代笔的‘狗头军师’了。”
沈兰宜倒出竹筒里的纸条,分出一只耳朵听闲话,“嗯,怎么了?”
“我原以为是个师爷那般的人物,没七老八十,也得是胡子一大把,”珊瑚的眼睛放着精光,“谁料今日一见,那写信的人居然是个青年,模样也周正,一身的文气,往齐姑娘那一堆糙人里站着,活像个被捉回去的压寨夫人。”
齐知恩不通文墨,认字尚可,写字那就是对自己和读信人的双重折磨,她自己心里有数,所以先前与沈兰宜这边联络,写的信都是人捉刀代笔。
“哦?”沈兰宜终于提起一点兴趣,抬头问珊瑚:“看着是读书人?”
她还是有些意外的,原以为齐知恩只是雇了个人,但看这走镖也跟着一起的架势,倒像是真的信得过、成了同伴。
珊瑚这可拿不准,只道:“也许只是长得文气。毕竟哪有读书人,愿意做这么不体面的事情?”
说罢,她觉着自己的话不妥,又描补道:“不是非议齐姑娘他们,只是世人的眼光,大多如此。”
沈兰宜随意嗯了一声,她的注意力正在字条上。
吞下小镖局后,四方镖局自然而然也接下了他们原本的生意。这两天,有一桩旧主顾的生意找上门,这本没什么要紧的,问题是,他们要送的货物……
字条的末尾,大概换了齐知恩自己动笔来写。
像是怕她那一路狂草的字都露了行迹,齐知恩是用画的。画了一只狗,在啃房梁上的腊肉,整条都吃光了,狗咸得跑到河边喝水,最后还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