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订了沈爰最喜欢的意大利餐厅,但是她却说今天想吃些别的。
沈爰问他,大学之前,他在外面最喜欢吃什么。
她想尝尝他喜欢的小店。
这些年忙,忙得过去的回忆都逐渐泛白,沈爰的要求少有地让易慎这种只会往前看的人开始回忆往昔。
最后他开着车带人回到了禄坊胡同。
这个地方承载了很多,禄坊胡同四个字几乎代表着易慎昏暗的少年时代,也如故事里主角等待厚积薄发的沉淀篇章。
天气寒冷,冷劲穿堂走巷,让这个市井烟火地又显出几分对生活的凑合和挣扎。
沈爰知道易慎的全部,知道身边牵着自己的男人,不仅走出了那个废品回收站,更走出了这鱼龙混杂的禄坊胡同。
他靠自己,拼出了一条荆棘路。
未来在征战自己人生理想的路上,有他在,她只会更安心。
就算遇到再难的事,她解决不了的事,易慎一定会为指出正确的方向。
她握紧对方的手,突然觉得不冷了,兴致勃勃:“我们到底去吃什么?”
“快到了。”易慎牵着她,最后在路口拐角处,走进了一间破破旧旧的汤圆铺子。
铺子开在拐角,不少学生上班族,还有外卖快递小哥短暂停留,吃口热乎的继续奔赴。
店长是,竟还能记得这么清楚,“一到冬天也没几件厚衣裳。”
说完,她扫了一眼如今易慎的打扮,点点头:“出息了。”
易慎望着奶奶离去的背影,往常闲庭自若的眉眼毫无遮掩地露出僵硬。
沈爰被这间小铺子藏着的温情打得措手不及,她伸手,盖住易慎的手背,莞尔:“那时候不知道吧,竟然还有人这么关注你。”
过去的他疲于奔命,像上了发条的机器人,每天心里眼前只有挣钱和排开生活的各种难事。
吃什么,在哪儿吃,遇到过什么人,一概是最没必要认真留意的东西。
易慎收回视线,与她对视,眼眸很深:“今天来对了。”
沈爰笑弯了眼,点头认可。
汤圆很好吃,面皮软弹,飘着糯米香味,黑芝麻流心带着油光,她吃了一口全身心都在冷天里舒展开了。
沈爰看身边舀着汤圆吃的人,问:“你会不会觉得有点甜,吃不了可以给我。”她记得易慎不太能吃甜的。
易慎盯着咬了一口的汤圆,黑芝麻流在勺里,忽然沉默了。
上次吃这个,他还记得:是易连昌住院,经济情况最难的时候,是沈爰闯进他人生的时候,是他觉得自己和她云泥之别的时候。
那时候,他觉得这汤圆甜得咽不下去。
可如今,易慎却觉得还不错,不仅能下咽,还尝出了香味。
他把剩下半颗含进嘴里,点头,“不甜,刚好。”
沈爰不知道易慎因为这汤圆发生了多少内心回忆,笑着说了句:“跟我在一块久了,你都变得能吃甜啦。”
…………
因为她没去意大利餐厅,所以易慎托人把家里又装点了一下,提前在家里备了甜品鲜花,醒上了酒。
两人在一起,除了第二天有事不能喝太醉,会选择起泡酒或者啤酒以外,能恣意休息的时间,一般都会选择红酒。
红酒养人,适合慢慢品味,介于微醺和酩酊之间,特别适合为他们“活动”铺垫氛围,打开身心状态。
喜欢红酒的原因也是因为某天晚上,两人作到兴头上,易慎把剩半杯的红酒倒在她身上,然后低头一点点吃干净,一个举动把两个人都弄疯了,欢喜抵达巅峰,之后就默认都喝红酒。
这阵子,易慎托人买了不少上好红酒,他喜欢看沈爰微醺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