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前马后,甚至可以说,把她宠成公主。
他原来是那么注重形象的一个人,无论何时都是风流倜傥,俨然古画里“骑马倚斜桥,满楼红袖招”的浪荡公子,现下却坐在硬木椅子上,一身完好的柞蚕丝西装礼服被海水浸湿,浊迹斑斑。
难道,这也算“怜惜”的一部分吗?
难道,这也是“资助”的一部分?
她有些恨他了。恨他这样不知边界的好,却从来不曾捅破那层薄薄的窗户纸。
自尊心像一根针,穿痛着她。
“再喝杯糖水。”沈宗庭按照医生的吩咐,给她端了一杯糖水进来。
用红糖泡开的糖水,装在一次性塑料杯里。她看着这杯水,下意识地拒绝。
“谢谢沈先生帮忙。但我现在已经好得差不多了,待会就回学校了。”她拒绝他时,也不看她,低头看着自己手背上扎针的伤口,细小的一枚针痕。
沈宗庭皱眉。
“好了?是谁在车上喊疼?”
她在车上无力捂着小肚子,轻轻的那一声“疼”,让他都在痛。
“沈先生倒是记得清楚。”孟佳期忽然笑了,她那笑是很哀婉的那种,花瓣一样柔嫩的唇翘起弧度,眼睛却是不笑的。
沈宗庭敛了声,莫名觉得,今天这小姑娘好像生了一身的刺,执意要同他作对。
孟佳期见他不说话,干脆掀开被子,从床上坐起来,她露在病号服外的皓腕伶仃细弱,越发显得那病号服的袖口都空空荡荡。
她双脚落地,四处寻找着鞋子,只找到床头柜下方的一次性鞋垫,那双湿漉漉的长靴倒是不见。
她今早上穿来拍摄的衣服,想来也还在那栋别墅里。
她想回学校了。回公司也好。
总之,不想待在这里,不能看到沈宗庭。她一切的痛苦皆因他而起。
沈宗庭垂下视线,不期然看到她在床边晃荡的两只脚,它们自床沿垂下,白而嫩的两只,脚趾向脚背的延伸处,关节扯出的筋骨是好看的粉色。
她的脚,清瘦和肉感得恰到好处。
“那双长靴呢?”孟佳期发出疑问。她可不能穿着一次性鞋垫回学校。长靴湿是湿了点,好歹能穿。
“在我车上。”沈宗庭移开视线,漠然的目光投向地板。
“?你脱的?”孟佳期喉间干哑,修长的美腿打横卧在床上。她不由得想起那条专为拍摄准备的裙子是多么短,堪堪遮住她大腿。
“我脱的。”沈宗庭迎向她,目光定定。
“”
在她不知情的情况下,他曾为她脱过长靴,裸露出她的大片肌肤,这个认知让她脸蛋微红。
“沈先生,你越界了。”她声音很低,却又像金石那样坚硬,像是在审判他。
“越界?”他看向她,重复。
“你为什么要请人给我换卫生巾?为什么要帮我脱鞋子?”
这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