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4章(1 / 3)

现在依然如此。

每天准时准点,发来信息,简单八个字:

【吃饭了吗?吃药了吗?】

程心不敢拉黑他,也舍不得拉黑他。

梁希龄说在高压状态下分手,工作能分散掉情场失意的痛楚,但这招在梁肇元身上不灵,他爱太多,痛更多,欲速则不达,得慢慢排毒。

她不回复,他也不需要她回复。

他只要她看到。

她怎么能不看到他?

他存在于每一篇与医疗有关的报道里,存在于满满一抽屉的印着仁衡 logo 的空药瓶里,存在于暴跌后一点一点慢慢爬升回来的股价里。

但跨国诉讼旷日持久,仁衡股价依旧低迷,案件前景未明,各种流言四起,外媒口径下的仁衡被高高挂在专利侵权和商业窃密的耻辱柱上示众。

程心认真钻研了整起案件的来龙去脉,脊背发凉,终于弄懂这场专利狙击战其实就是奥罗德针对仁衡特意炮制的,一场打着知识产权旗号的赤裸裸的商业碰瓷。

三年前,仁衡的 ZB-168 在美获批上市。六个月后,奥罗德为自家的 IB-738 向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提交专利申请,在两年半后,在拿到授权专利的当天,对仁衡发起专利诉讼,声称其刚刚获得授权的 USxxxxx207 专利(以下简称“207 专利”)的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涵盖了仁衡 ZB-168 具有的特定化学结构,诉请法院判决认定仁衡就 ZB-168 开展的一切相关活动侵犯其专利。

整个“207 专利”从头至尾就是针对 ZB-168 设计的,用极其宽泛的权利要求,将任何具有 Z-结构杂环核心的化合物都纳入了专利保护范围,是明明白白的“事后专利”。

但流程却是合法的、合理的,完美利用了美国法律中的后续申请制度

递交一件专利申请后,可以将其作为母案(Basic Application),再次递交后续申请。

基于此,一个专利申请,可以派生出多个后续专利,通过续案,申请方可以获得比母案更宽泛的专利保护范围,可以对母案未涵盖的其他技术方案进行保护,甚至可以有计划地,针对性地,构建具有明确目标的攻击性专利。

通过这种“Bypass Continuation Route”旁路途径策略,奥罗德在早前的母案基础上重新概括出能够覆盖仁衡 ZB-168 的权利要求。

如同一种变相的“先射箭再画靶”,仁衡的 ZB-168 就是射出的箭,数据太优秀,威胁太强劲,奥罗德用“事后专利”画了个靶子,把 ZB-168 的化学结构给框进去了,轻蔑地说:“嘿小子!你侵权了!”

这一招很阴,很始料未及,但仁衡也不是吃素的,除了准备材料积极应诉,还在次月的国际会议上全面公布 ZB-168 的最新研究数据,硬杠奥罗德的指控。

仁衡当然有强硬的底气。

ZB-168 在与 IB-738 的头对头 III 期临床试验中取得了 PFS 和 ORRPFS:无进展生存期 ORR:客观缓解率的双重优效性,是全球唯一一款在头对头中打败 IB-738 的同类药物,靠实打实的数据赢得了临床市场,强势崛起,三年时间在全球五十多个市场获批上市,不断吞噬 IB-738 的市场份额,奥罗德束手无策,才祭出诉讼大招围追狙击。

对于欧美药企来说,侵权诉讼是常用的商业竞争手段之一,诉讼之路漫漫无期,无论孰是孰非,最终结果如何,都能重创竞对公司的股价表现和合作伙伴关系,特别是对大型 MNC跨国公司这种行业巨头来说,消耗对手,拖垮对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