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更清楚些,还是烟迷了眼。他就那样懒散地靠着,两条长腿交叉,天气转凉,他多穿了件开衫外套防寒。

嗓子太渴,更痒,陈菲开始觉得即使如此退避三舍,界限还是太暧昧,也太危险。

无需对方动手,回忆就是训练有素的杀手。

她的情绪过于混乱了。游走在爱恨的边缘,稍不注意就会重蹈覆辙。

这次对视,陈菲略一颔首,两人都没多说。直到一支烟燃尽,周子琛开口:“借我一支烟。”

突然好想看他们以前的恋爱时光(?? . ??)

07.狗男

意外周子琛会和她再搭话,更吃惊他开始抽烟。

他们认识时,她偶尔装乖乖女,但他不是。周子琛表现出来的,是一心扑在学术上,定期运动,不碰烟酒的那一类人。

果然分开的时间太久,发现彼此的陌生时带来的冲击力更大。

像普通的烟友,陈菲递过烟盒:“不知道你抽不抽得惯这种。”

周子琛接过,抽了一支烟在手上把玩,隔了一会儿才点烟。

陈菲就那样盯着他的手看,回想刚刚对方接过烟盒的瞬间,指甲圆润,指节漂亮,是手控最喜欢的那一种。

手里的烟就那样燃着,他像在观香一样,看烟灰长到自动掉落,落在阳台的墙沿。身旁的那个人深吸了一口,好像过肺了,空气中混合着很多味道。烟的、花的、还有不属于他的沐浴香。

从审美的角度来说,陈菲喜欢细烟,也许有一部分的原因是它更能衬得手指的纤细。对于一个手控来说,指骨精致,手指纤长是一种视觉的享受。

男人的手比她的更大,不用费力地硬凹,手背上隐隐约约的青筋会在夹烟时凸起。女士香烟此时更像一种玩具,袖珍的小玩意儿。

周子琛其实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要借这一支烟,他根本不想抽。只是此时的心情烦闷到像是回到半年前分手时,又或者比当时更复杂,更难以解释。

当初抽一口烟,找不到方法,咳嗽了很久,被周围的老烟枪笑过。其实不过简单的呼吸,他甚至不追求过肺的快感。

但他发现自己喜欢烟草燃烧的味道,一点点红的光,能知晓尽头的点燃路径,可以人为操纵的结局,永远不会超出既定的轨迹,也许这也算是一种癖好。

天色渐亮,灰蒙蒙的光。

陈菲看了眼手机,凌晨五点,准备休息。

很刚好的,两人视线对焦。这次,陈菲朝对方略微点头,没再多说一句。

陈菲第二天醒来时,已经是下午两点。一番梳洗过后,离出发去买菜的时间还剩半个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