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向相关国际及中国法院提起专利侵权诉讼,寻求禁令救济及巨额损害赔偿;
向国际相关机构提出申诉;
公开披露潜在侵权信息,对相关机构(北方农林科技大学)及个人(林珠博士)的学术声誉与国际合作造成不可逆转的负面影响。
我们强烈建议贵方及林珠博士立即寻求独立且精通国际知识产权诉讼的律师意见,并严肃对待本函件。此函件已正式抄送北方农林科技大学相关管理部门,以示事态之严重性。
期待贵方在法定期限内的实质性回复。
此致
Sarah Johnson 律师
Path&Path LLP 全球知识产权诉讼组
电话:+1 212 555****
施竞宇逐字逐句读着这封邮件,内容措辞严谨、彬彬有礼、暗藏机锋。
那些拗口的专利号、专业的术语密集地砸在他眼前。他不是生物技术专家,也不是律师,虽然里面的内容他一知半解,但从中感觉到的意图和威胁已十分明确。
即使不懂专利法细节,邮件里“潜在侵权”、“禁令”、“巨额赔偿”、“国际申诉”等字眼组合也能知道个大概。
施竞宇迅速抄起内线电话:“Tiffany,通知李征,让他带上最懂国际知识产权诉讼的人,5 分钟内到我办公室;第二,让苏曼也过来;第三,立刻联系我们在北京和上海合作的、最顶尖的专打国际知识产权官司的律所负责人,半小时内我要和他们核心合伙人通上视频电话。还有,动用所有信息渠道,我要 Vitis Global Genomics 的详细背景资料,它的母公司是谁?主要业务?过往有没有类似‘专利钓鱼’或打压小研究者的劣迹?特别是它和哪些国际酒业巨头有勾连?越快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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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70年代末,随着中美关系逐步改善,美国一些植物专家开始与中国开展农业科技交流活动。期间,有美国植物专家来华访问,并在中国采集了一些野生大豆样本带回美国,交给了跨国农业公司孟山都(Monsanto)。 孟山都从中发现了一份来自上海的野生大豆样本具有与高产性状密切相关的DNA序列,然后将这个野生大豆与栽培大豆进行杂交育种,最终得到了极其高产的品种,并以此为依据,向全球包括中国在内的多个国家提出关于改良大豆的专利诉求。 根据美国专利法律制度规定,只要对自然存在的生物材料有“新颖的、非显而易见的”应用或改造,就可以申请专利。 于是,孟山都成功在包括中国在内的100多个国家申请了64项专利,覆盖了含有该特定基因序列及其衍生应用的大豆品种。 这意味着,未经许可,任何国家若种植含有该专利基因序列的大豆,都将被认定为侵权行为。 然而,美国广泛种植的转基因大豆,其核心的优异基因,正是源自那颗来自中国的、未经任何知识产权保护的野生豆种。 中国作为大豆的原产地,早在战国时期,大豆就成为了老百姓的主粮。但中国的农学家们怎么也没想到,孟山都会利用从中国获取的野生大豆样本申请专利,使得中国的大豆产业面临严峻挑战。 好在中国农科院在发现了孟山都的专利布局后,联合国内育种单位,利用丰富的本土种质资源,加速选育不含该专利基因的替代品种,并积极在国内外提起专利无效诉讼,进行了艰难而有效的反制。 最终,使这些专利在中国未能全部顺利授权或维持。 如果没有当时农学家的警觉与努力,中国的大豆产业将彻底丧失自主性,处处受制于人。 看完邮件,林珠将窗口搁置在桌面,想到的就是孟都山和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