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说做生意根本难不住玉城和兰姨,难就难在那是京城人生地不熟,没有任何根基,也没有任何资源可用!再加上此刻人又不在京城,传递个什么消息一来一回就得两个月,望尘莫及干着急!
玉城提出了一个想法:先亲自去一趟京城!亲自去考察一下商机!否则在这想什么都是白搭加多余!
兰姨认为先考察商机是对的,绝对比冒冒然带着大队人马直接杀过去稳妥。
三雄认为先去一趟京城是对的,自己可以陪。
那么问题来了:什么时候去?该如何开口跟郡主说?
玉城想了各种对策,但无一不摆明了他这就是要逃离西安,逃出郡主的五指山!那个臭娘们太厉害了,根本瞒不住。。。
玉城也想过放弃要不然就不逃了?郡主虽然厉害,但对自己也不薄,也没有性命之忧,就再忍忍?
左思右想拿不定主意,烦躁的很,玉城便出来找白蘅喝酒。
白蘅现在的小日子过的是金尊玉贵,相当舒坦!玉城的两成股份被他收了,此刻已是百花荟的二老板,超过了福保。另外私下开的男风堂生意也好的不得了,手头六个郎君每日里都是应接不暇!
白蘅赚了钱就都攒着,既不买田产也不买铺子,专心打算着有一日赚够了之后回扬州。如今心也收了,还是租住在原来的小院儿里,只是少去外面喝花酒、玩男人、玩女人了,就是家里养了一个干干净净、清清白白的小伙子,取名俊臣。
嫌外面聒噪,白蘅就在外面的酒楼里叫了几个菜,让俊臣温了酒,在自己家慢慢吃慢慢喝。
这是玉城第一次见俊臣,给人的感觉就是一个词干净!一张脸白皙匀净,眉目清朗如远山含黛,鼻梁挺直却不显凌厉,唇薄而色淡,微微抿着时透出几分少年人的腼腆。身形修长,肩背线条流畅,不似寻常苦力那般粗壮,倒像是哪户落魄书香门第里养出来的小公子。
白蘅待他宽厚,给他置办的衣裳虽不是绫罗绸缎,却也整洁体面。他习惯将袖口挽起一寸,露出白皙的手腕,做事时利落不拖沓。斟茶时指尖轻托杯底,递物时双手奉上,行走时脚步轻稳,连衣摆都不曾乱晃半分。
低眉顺目时显得乖顺,偶尔抬眼望向白蘅时,眸光清亮,不带半分媚态,反倒有种少年人独有的干净。
白蘅起初买他,确是因他样貌出众,想放在男风堂里从清倌做起。可相处几日,见他性子温良,做事妥帖,反倒舍不得了。尤其有一回,白蘅酒后微醺,俊豪默默递上一盏温热的醒酒汤,指尖不经意碰触时,竟让他心头微微一颤这般干净的人,若是染了风尘气,反倒可惜。
于是,白蘅改了主意,将他留在身边自用,做个贴身小厮。
玉城也不说事,就只是正常吃饭。白蘅不用问也知道玉城此刻心底烦躁犹豫不绝,所以也不硬问,就是陪着,待他想说的时候自然会说。
酒喝的差不多了,白蘅吩咐俊臣去煮碗面,再烧个茄子卤浇头。
玉城问道:“你以前不是不爱吃茄子吗?”
白蘅坏坏一笑,“自打俊臣来了,我家里便常吃茄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