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莉丝没有耐心一直等下去,见他一言不发,盖上被子,沉沉地睡了过去。她现在是人类,需要充足的睡眠。
埃里克见她如此不设防地在陌生男人面前睡着,又恼怒了起来(却没有去打扰她的睡梦)。
克莉丝没想到他就这样站了一整晚。
她被清晨明媚的阳光唤醒,睡眼朦胧地睁开眼睛,就看见他还站在原本的位置,并变成了一具白森森的骷髅。
克莉丝不明白他为什么会气成这样。
……她昨晚好像没说什么过分的话吧。
她一边琢磨着,一边脱下睡裙,换了一条更为轻薄的裙子。
埃里克冷眼旁观,完全不知是该气她毫无顾忌的换衣行为,还是该气裙子轻薄得令人恼火,一眼就能看到黑色胸罩的轮廓。
换完衣服,她在地毯坐下,开始涂脚趾甲油。
“说吧,”她终于和他说话,“你昨天晚上在想什么?”
他沉默了好一会儿,才开口说道:“在想你的丈夫。”
“我的丈夫?”
“是,”他的声音因忌妒而干涩,“在想他是一个怎样的人。”
怎样的人才能欣赏你,拥抱你,得到你,成为你的合法丈夫。
她却漫不经心地答道:“他嘛,有时候是个天才,有时候又是个傻瓜。聪明的时候可以很聪明,任何事都难不倒他,愚笨的时候却相当愚笨,像智力有障碍似的。”
她夸那个老色鬼是天才。他心中的嫉妒更强烈了,声音低哑,语气酸得像变了质的牛奶:“天才?”
“嗯。”她的口吻还是那么漫不经心(他忍不住焦躁地想:“既然她那么不在意她的丈夫,为什么还要和他结婚?”),“他什么都会,钢琴、小提琴、大提琴、管风琴……基本上没有他不会的乐器。(“一个靠卖弄音乐吸引女人关注的小丑。”他在心里冷冷地点评。)他还会很多国家的语言,具体会哪些,我忘了,太多了(他开始计算自己会多少种语言,却因为想不起世界上有哪些国家而作罢)。他还会开游艇、轮船和水上飞机,酿造葡萄酒等等。”说到这里,她的口气终于有了变化,变成了埋怨,“换个话题吧。他会的东西实在太多了,一下午都说不完。”
他却听出了她口气中对她丈夫微妙的崇拜,心中的嫉妒不禁膨胀到了极点:“既然他是个天才,又怎么会显得愚笨呢。”
克莉丝仰起头,对他笑了笑。她总算涂完了趾甲油,鲜红的脚趾甲在阳光下闪闪发亮,散发着丙酮刺鼻的气味。
“天才当然也有愚笨的时候,”她说,“好比现在,我和一个陌生男人暖昧地聊了那么久,他却一无所知。你说他笨不笨?”
显然是笨的。但他更在意“陌生男人”这个称呼。他想要自我介绍,却还是没想起自己叫什么。
就在这时,她忽然站了起来,涂过趾甲油的脚趾头微微翘起,用脚后跟走到了他的面前。
一晚上过去,她变得更加漂亮了,颧骨上生出了一颗熟悉的、小小的褐痣;她的虹膜在阳光下折射出一丝艳丽的红光,不知道为什么,他总觉得那一丝红光,是某个可恶的失败者在她的眼中留下的记号,他非常想将它抹除;一缕粗糙的金发垂落在她的脸颊上,他竭力控制着自己,才没有像好色的小丑似的,低头去吻那缕头发。
“现在,我要做一些让他显得更笨的事情。”她微启红唇说。
他刚想问是什么事,她就搂住他的脖子,贴住了他的唇。他的手指颤抖起来,她却扣着他的手腕,用他的手解开了自己纤细的肩带。他猛地闭上眼睛,却还是听见了裙子滑落的窸窣声响。
她是一个艳丽的匪徒,搂着他的脖子,把他掳到了书桌的前面。
她一屁股坐在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