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潇闻的动作顿了顿,随即自嘲地笑了笑:“也是,我现在说这些,确实不合适。”
输液结束时已经是下午,程潇闻要扶她起身,林颜溪避开了,自己撑着桌子慢慢站起来:“我可以自己走。”
回到酒店,程潇闻把她送回房间,又去酒店后厨做了份蔬菜粥:“趁热吃点,你需要补充体力。”
林颜溪看着碗里温热的粥,心里五味杂陈:“谢了。”
“一碗粥而已。”程潇闻把勺子放在碗边,“你好好休息,下午的会我已经让助理替你请假了。”
第33章 异地
窗外的雨还在下,敲打着玻璃,发出细碎的声响。
林颜溪靠在床头,指尖无意识地划过被子上的纹路,那些被刻意尘封的记忆,像受潮的旧书,一页页在脑海里摊开,带着潮湿的温度。
她和程潇闻相识在十七岁的夏天。
那时他是学校篮球队的队长,穿着白色球衣在球场上奔跑,球鞋摩擦地面的声响、队友的呐喊、女生的尖叫混在一起。
而他总能在一片喧嚣里,精准地接住传球,纵身跃起时,阳光会顺着他绷紧的下颌线滑下来,落在他扬起的嘴角。
而她是安静坐在看台上的学霸,抱着厚厚的习题册,笔尖在纸上沙沙作响。
却总会在他投进三分球的瞬间,悄悄抬起头,看一眼他振臂时露出的半截腰腹,再慌忙低下头,假装什么都没发生,耳根却烫得像要烧起来。
第一次说话是在图书馆。
午后的阳光斜斜地切进来,落在第三排书架前。
他抱着一摞篮球杂志,转身时没留神,撞掉了她摊在桌上的《数学精编》。
书脊磕在桌角,发出沉闷的声响。他慌忙弯腰去捡,指尖触到书页的刹那,两人同时缩回了手。
他耳尖红得像熟透的樱桃,手指在球衣下摆上蹭了又蹭,才拿起书,用袖口笨拙地擦着书皮上的灰:“对不起,我帮你擦擦。”
阳光透过窗户落在他浓密的睫毛上,投下浅浅的阴影,他睫毛颤了颤,像有蝴蝶停在上面。
林颜溪接过书时,指尖不小心碰到他的手背,两人都像被电到似的弹开,空气里飘着他身上淡淡的洗衣粉味,混着阳光的味道,格外清爽。
故事就像老电影里的慢镜头,一格一格都是温柔。
每次送她回家时,他都背着双肩包走在外侧,书包带总是滑到胳膊肘。
她会在他打完球后,提前去小卖部买好矿泉水,瓶身凝着细密的水珠。
他满头大汗地跑过来,球衣湿透贴在身上,她把水递过去时,不敢看他的眼睛。
他仰头喝水,喉结滚动,水珠顺着脖颈滑进衣领,她看得有些发怔,直到他用手背擦了擦嘴,笑着说“谢啦”,才红着脸转身就走,听见身后他低低的笑声,像羽毛搔过心尖。
他们在晚自习后的操场牵手。
路灯昏黄,把跑道照成一条长长的光带。他的手掌宽大,带着打篮球磨出的薄茧,小心翼翼地包裹住她的手,掌心的温度烫得惊人。
两人都不说话,只是慢慢地走,感觉能听见彼此的心跳声。
大学的录取通知书寄来那天,蝉鸣正盛。
林颜溪捏着云城某重点大学的信封,看着程潇闻手里印着江城校徽的通知书,心里像被什么东西轻轻蛰了一下。
“没事,”他把她的手包在掌心,指尖蹭过她的手背,笑得像个没事人,“现在交通多方便,我每个月都可以回来找你。”
那时他们都以为,几百公里的距离算不了什么。
开学第二个月,他坐了一夜的火车回来找她。
出站时他眼里带着红血丝,却举着一大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