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王了然地看他一眼喝口酒,道:“那小姑娘不错,你也喜欢吧,是不是当时觉得自己也不知是个啥情况,人家孩子又小,所以就没敢言语?我们都看出来啦,你瞧你护着那姑娘的样子,就像老母鸡护着小鸡雏,生怕什么闪失,我们一问,你还说是被人家爸爸托付的,我看你倒是挺像她爸爸的。”
乔远峰沉沉地低着头,思绪飞到久远的高原上,小丫头初次见面的嚎啕大哭,偷喝酒后酡红的睡颜,高兴时的神气活现,情绪不好时的委屈沉默,他居然都记得,他甚至记得自己当时的心情,起初的厌烦,之后的心疼,直到心里暗暗的喜欢。渐渐地当初多姿多彩小丫头的脸幻化成余宝笙的脸,说实话,变化不是很大,多不过是团团的圆脸变成小小的尖脸,变得比以前漂亮,他一眼就认出,可是那脸上的表情却是他陌生的,矜持内敛,恰到好处的亲切,而以前的喝酒、大哭、神气、委屈,他再无机会见识。
“她还是小孩子,你忘了?她叫你都是叫王叔叔的。”乔远峰想起来余宝笙对他们的称呼,真是各具特色,一帮人被一个小姑娘搞得哭笑不得。
“嗨,不说这个我还真忘了。觉得我面相老叫我叔叔,可叫你就是乔帮主。乔帮主是谁啊,金庸小说里的大英雄啊,‘虽千万人我往矣’的大英雄,称呼都不一样,一看就有私心。天天跟在你屁股后面,左一声乔帮主,右一声乔帮主的,我都羡慕有这么个好妹子了。虽然你不让乱开玩笑,但是当年我们背后都称呼你俩小俩口。只可惜造化弄人,你去了日本杳无音信,那小丫头如今也不知身在何方。”老王满脸遗憾伤感。
乔远峰再喝口酒遮掩自己早已风起云涌的内心,他没有跟老王说余宝笙现在就在同一所医院,说什么,说他们虽然成为同事,却生分地要把以前那点儿熟络都埋在地下。
打车把老王送到医院附近的招待所,司机问他还要去哪儿,乔远峰捏着口袋里的信,想也不想地报了一个地址,直觉里寄信人的地址该是余宝笙的住址。车停在小区门口,乔远峰却犹豫了,这样找过来又能做什么,是确认这封信,还是确认那个人?师傅等得有些不耐烦,问还要不要走,乔远峰赶紧付费下车,慢慢踱进去,看看信封的地址,某栋楼某个单元某个窗户,或许就是他要找的人,可是真的找到人,他该说什么,说对不起?说过去?答案在心头一片模糊。
当年他也讶异自己为什么会喜欢上这么个小丫头,仅仅十几二十天的时间,此之前他不相信有一见钟情的事情。后来每每想起这些他宁愿把那种莫名其妙生出来的喜欢归因于同病相怜。
起初的确当余宝笙是个小孩子,一个大学毕业的人看一个高中生可不就是成年人看孩子的眼光,乳臭未干、幼稚有趣,可是有一天他深夜上网出来找水喝撞见她穿着睡衣迷迷糊糊从房间里出来上厕所的时候,作为一个看过很多人体的医科学生来说,很容易地辨认出小丫头正蓬勃生长的胸部没有穿胸衣,乔远峰觉得自己的脸刷地就红了,窘迫地打个招呼甚至连水都忘记拿又回到自己的房间。第二天小丫头大概都不记得发生什么,他却在看到她时尴尬地咳嗽几声掩饰自己的失态。
那天之后,娃娃脸的余宝笙突然在他的眼里变了样,鸟儿一样细瘦的腿套在牛仔裤里修长笔直,合身的衬衫罩在身上也显出几分婀娜的味道,受委屈不说话看着他时,一双杏眼水雾氤氲,因为整天往外跑圆脸略有些瘦,也显出娇柔可怜的尖尖下巴,她的每一处都牵扯着他的目光和神经,说不出原因,看她笑,心里就暖暖的,看她难受,心头也会疼。直到某天晚上他做梦梦见与余宝笙亲吻相拥,醒来后发现身体某个部位又硬又痛,才惊觉自己太过分,他明知道这种春梦在医学行为上很好解释、最平常不过,但对着余宝笙无邪的娃娃脸,他觉得自己太卑鄙。虽然在离开的前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