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1 / 1)

我掐着烟的手有些微微颤抖。

我自认为自己一直是个很冷静的人,我开始整理当时的思考。

当时我为什么不要?因为麻烦?因为规则?

因为觉得她不够资格?还是因为确信自己未来只会有「名正言顺」的继承人?

我二十岁时便在商界混的风生水起,我很少做过错的决定。

但是对于这件事,我竟然感受到了一丝痛悔。

所有的思绪都被眼前的这份报告搅乱。

她已经有了别的男人的孩子。

她如此坚决地护着另一个男人的孩子。

这种对比,这种落差。

让我如鲠在喉,几欲窒息。

我终于意识到。

我好像失去了她。

不是在三个月前她离开我飞往异国他乡的时候。

而是在更早的某个时刻,在我命令她打掉孩子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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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着道歉的借口,我们最后一次见面。

我把地点定在那家发生过不快的餐厅,特意选了靠窗的位置。

窗外是伦敦常见的阴霾天空,灰蒙蒙的,压得人有些喘不过气。

她孕态明显,气色很好,挡住了我要给她倒酒的手。

「是果酒,度数不高。」

我试图让语气听起来自然些,像是在解释,也像是在为自己的那十年作出苍白的辩解。

可她却告诉我,她不喜欢喝酒。

这是我没有预料到的答案。

我嗓音艰涩,想要问她为什么不些告诉我。

可又想起,她就是靠着这样一杯杯酒留在我身边的。

而这些从来都由不得她选择。

在她去上洗手间的时候,我把拍卖会上高价买来的戒指放到了她的外套口袋。

我想,那是我欠她的。

那顿饭吃得食不知味。

结束的时候,我坚持要送她。

雪又开始下了,不大,却细细密密的,沾湿了肩头。

我们沉默地走在那条我曾跟着她的路上。

这一次,我知道,这是我们十年的终点。

那句盘旋在心底许久的、我曾以为绝不会问出口的、如此俗套又如此致命的问题,还是从我的口中蹦了出来:

「陈娴,你爱过我吗?」

其实话一出口,我就后悔了。

这不像我。

这太难看,太卑微。

可我又死死地盯着她,心脏像是被悬在半空。

她没有立刻回答,短暂的沉默像是一个世纪之久。

我眼睁睁地看着她摸出了口袋里的丝绒盒子。

看也没看,毫不犹豫地扔还到我面前的雪地里。

干脆,决绝,没有一丝一毫的留恋。

答案已经不言而喻。

……

以前我不明白,人们为什么要用红玫瑰这种如此庸俗的事物,去形容一个爱而不得的人。

直到我在落雪的街头,看着红玫瑰被一个男人买走。

我红着眼眶,指节发白,将装着戒指的盒子用力抛出。

我想。